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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或者供货人的认可或选择,购买租赁物并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 承租人占有、使用租赁物,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租赁期满时续租、留购、返还租赁物或者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的交易活动 由于融资租赁的主要租赁物是房屋,因而融资租赁又称房屋租赁
租赁期内,承租人支付的租金之和 租赁期届满时,由承租人担保的资产余值 租赁期届满时,与承租人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租赁期届满时,由与承租人和出租人均无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未担保余值
租赁期内,承租人支付的租金之和 租赁期届满时,由承租人担保的资产余值 租赁期届满时,与承租人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租赁期届满时,由与承租人和出租人均无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承租人行使优惠购买选择权而支付的任何款项
租赁期内,承租人支付的租金之和 租赁期届满时,由承租人担保的资产余值 租赁期届满时,与承租人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租赁期届满时,由与承租人和出租人均无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承租人行使优惠购买选择权而支付的任何款项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与出租人和承租人均无关的一方向出租人提供担保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租金,且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 承租人未按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租赁物的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
出租人根据出卖人对承租人、租赁物的选择购买租赁物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购买租赁物 租赁物由出租人购买后交承租人使用 租赁物由出租人购买后由自己使用 承租人需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出租人应当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与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并支付货款 出租人应当替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选择 出租人对按照承租人要求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 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承担对租赁物的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担保余值,就承租人而言,是指有承租人会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就出租人而言,是指就承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加上独立于承租人与出租人、但在财务上有能力担保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租赁期指租赁协议规定的不可撤销的租赁期间。如果承租人有权选择续租该项资产,并且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无论是否再支付租金,续租期也包括在租赁期内。 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驶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的,购买价款应当计入最低租赁付款额。
承租人需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租赁物由出卖人向承租人交付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购买租赁物 租赁物由出租人购买后交承租人使用
租赁期内,承租人需支付的租金 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出租人替承租人承担的费用
承租人支付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纳入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中 承租人提供了对余值的担保,则租赁付款额应包含该担保下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承租人为获取标的资产使用权而支付的款项,无论在何时支付,均属于租赁付款额 承租人为评估是否签订租赁而发生的差旅费,金额较大时应计入使用权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承租人按租赁合同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的租赁保证金,承租人应单独作为应收款项核算
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应当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应收承租人缴纳的租赁保证金(该租赁合同必须以收到保证金为生效条件) 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承租人在租期内不能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在租期内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应将转租租金与承租租金的差额交给出租人 承租人在租期内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但必须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第三人就租赁物向出租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