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期限 城市规划设计 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要求 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产权界定 项目拆迁补偿、安置要求
出让方 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性质和投资额 城市规划设计条件 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措施 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产权界定 项目拆迁补偿、安置要求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出让人和房地产管理部门 出让人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原土地出让方 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 原土地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原土地出让方的同意 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原土地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满2年未动工开发,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商品房预售应当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规划设计的条件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期限 公共设施建成后的产权界定 项目拆迁补偿、安置要求 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要求
商品房预售应当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满2年未动工开发,必须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市,县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市,县人民政府 市,县人民政府城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出让人和房地产管理部门 出让人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出让人和房地产管理部门 出让人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期限 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质量事故的处理方式 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要求 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产权界定 项目拆迁补偿、安置要求
原土地出让方 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 原土地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期限 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质量事故的处理方式 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要求 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产权界定 项目拆迁补偿,安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