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X题卡 > 所有题目 > 题目详情

甲、乙、丙、丁共有1套房屋,各占1/4,对共有房屋的管理没有进行约定。甲、乙、雨未经丁同意,以全体共有人的名义将该房屋出租给戊。关于甲、乙、丙上述行为对丁的效力的依据,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民法——物...

查看本题答案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丙和甲不得进行装修  丙有权单独决定是否装修  甲和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进行装修  若甲、丙坚持装修,则要先分割共有房屋  
甲将房屋分别租给了乙和丙,乙丙都没有按时支付房租,甲对乙和丙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房租  甲乙按份共有一套房屋,甲经乙同意将房屋租给丙,丙未按期支付房租,甲乙向丙提起诉讼  甲乙按份共有一套房屋,经双方协商,甲将属于自己的房间租给丙,乙将属于自己的房间租给丁,丙和丁未按时支付房租,甲乙提起诉讼  甲乙合租丙的房屋,未按期缴纳缴纳房租,丙对甲乙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房租  甲将与乙共有房屋出租给丙,丙在居住过程中擅自改造了房屋格局,且丙到期未支付房租,甲起诉丙要求其支付房租,乙起诉丙要求其对改造房屋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丙和甲不得进行装修  因甲和丙的所占份额部分已经达到了2/3以上,因此甲和丙可以进行装修  甲和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进行装修  若甲丙坚持装修,则要先分割共有房屋  
有效,出租属于对共有物的管理,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  有效,对共有物的处分应当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出租行为较处分为轻,当然可以为之  无效,对共有物的出租属于处分,应当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有效,出租是以利用的方法增加物的收益,可以视为改良行为,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即可  
有效,出租属于对共有物的管理,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  有效,对共有物的处分应当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出租行为较处分为轻,当然可以为之  无效,对共有物的出租属于处分,应当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有效,出租是以利用的方法增加物的收益,可以视为改良行为,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即可  
有效,出卖属于对共有物的管理,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  有效,对共有物的处分已经经占共有份额1/2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  有效,对共有物的处分已经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  无效,对共有物的处分应当经全体共有人同意  
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装修房屋  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 2/3,故甲乙可以装修房屋  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本地板  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即使乙、丙、丁都不同意,甲仍可以出售房屋  只要乙、丙、丁中有一人同意,甲就可以出售房屋  只要乙、丙、丁中有二人同意,甲就可以出售房屋  只有乙、丙、丁都同意,甲才可以出售房屋  
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装修房屋  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2/3,故甲乙可以装修房屋  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  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  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  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  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达2/3份额,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  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铺木地板  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  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公有房屋  
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  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  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  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  因甲、乙的份额合计已达2/3,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  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  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丙不得进行装修  因甲、乙、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3/4,故甲、乙、丙可以装修  甲、乙、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装修  若甲、乙、丙坚持装修房屋,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  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  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  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装修  因甲、乙的份额合计已达2/3,故甲、乙可以装修  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装修  若甲、乙坚持装修,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热门试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