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在甲国销售该批家用电器,甲国某公司声称该家用电器侵犯其商标权,且A公司事先并不清楚此事时,B公司应对A公司负责 在前项情况下,如果A公司已经知道甲国某公司的要求,应在合理时间内将此要求的性质通知B公司,否则丧失其依据公约享有的权利 A公司改变原计划,将货物转卖到丙国,而当丙国某公司声称该家用电器侵犯其商标权时,则B公司不对A公司负责 B公司遵照A公司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及规格生产该批家用电器,而当A公司在甲国销售该批家用电器,甲国某公司声称该家用电器侵犯其商标权时,B公司也应对A公司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