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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将A车出卖给乙,价款75万元,而乙将其对甲请求交付A车并转移所有权的债权让与丙。在丙向甲请求履行时,甲可以乙未给付价款为由拒绝自己的履行,甲的行为在合同法的理论上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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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甲、乙约定,乙向甲完成汽车交付,甲即取得该汽车所有权  根据甲、乙约定,甲付清汽车余款前,该汽车所有权仍属于乙  丙善意取得汽车所有权  丁善意取得汽车质权  丙继受取得汽车所有权  
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  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同时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  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同时请求返还支付的定金4万元  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  
甲为避免本人房屋被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佯装将房屋出卖给知情的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无效  甲将汽车出售给乙,为避税,双方约定车子价款100万元,但合同载明价款为50万元。甲乙之间50万元的合同有效,而100万元的合同无效  甲家中收藏了一幅名画(市价10万元),但甲以为是仿真品,以1万元价格卖给乙并交付,则甲可以撤销该买卖合同,而乙不可以主张撤销合同  房产开发公司甲在将某房屋预售给乙后,为获取高额利润,又将该房屋卖给知情的客户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房屋交付,则该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丁不能要求甲赔偿损失  乙不构成善意取得  丁有权要求乙返还该车  丁无权要求乙返还该车  
归甲所有,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归乙所有,因该车已交付  归乙所有,因乙已支付价款  在办理过户登记之前,由甲决定该车的所有权归属  
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  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  
以甲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合同  请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  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  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丁有权请求保险公司支付交强险保险金  丁有权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丁有权请求乙承担赔偿责任  丁有权请求丙承担赔偿责任  
乙可以合同成立在先为由,请求甲交付悍马车  丙可以先行支付价款为由,请求甲交付悍马车  丁可以要求甲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戊可以要求甲交付悍马车  
甲可以将房屋出卖给丙,也无须征得乙的同意  甲可以将房屋出卖给丙,但须告知乙  甲可以将房屋出卖给丙,但须征得乙的同意  甲无权将房屋出卖给丙  
乙对汽车的占有为直接占有、他主占有、有权占有  因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  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  
甲已经将车交付给乙,乙取得车辆的所有权  丙明知乙已经将车买下,故其与甲订立的买卖合同无效  丙已经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乙有权请求将该车登记到自己名下  
甲、乙合同签订在先,故应支持乙诉求甲履行合同的请求  甲先收取了乙交付的部分价款,故应支持乙诉求甲履行合同的请求  丙有权解除买卖合同,同时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丙有权撤销买卖合同,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  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同时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  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同时请求返还支付的定金4万元  请求甲支付违约金4万元  
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  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同时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  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同时请求返还支付的定金4万元  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  
甲对该汽车的所有权  乙对该汽车的所有权  丙对该汽车的所有权  丁对该汽车的质权  戊对该汽车的留置权  
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  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附条件买卖合同  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附期限买卖合同  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  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  
观念交付  拟制交付  简易交付  指示交付  占有改定  
丁有权请求保险公司支付交强险保险金  丁有权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丁有权请求乙承担赔偿责任  丁有权请求丙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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