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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录只能由勘验人员制作 笔录记载的顺序应与现场勘验的实际顺序一致 笔录内容要客观准确 多次勘验现场时, 每次勘验均应制作笔录
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优于传来证据 直接证据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物证、档案、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
笔录只能由勘验人员制作 笔录的记载顺序应同实地勘验的顺序相一致 笔录必须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凡是多次勘验的现场,每次勘验均应制作笔录 有多处现场的,应综合制作勘验笔录
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 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 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
记述要客观全面、 准确 手续要完备 程序要合法 未参加火场勘验的火调人员, 了解火场情况后再制作勘验笔录 现场见证人可以制作笔录
勘验、检查笔录和物证的产生时间不同 勘验、检查笔录可以用来记载物证资料 勘验、检查笔录和物证都用其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 勘验、检查笔录和物证都是有意制作的,只不过制作的主体有区别
经过登记的书证优于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 视听资料优于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 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 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
行政机关提供的现场笔录优先于原告方提供的证人证言 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公安机关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 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与其他书证效力相同 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
书证、物证复制件、复制品的证明力相当于原件、原物 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的证明力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 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的证明力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经过公证的书证的证明力优于其他书证
书证、物证的复制件、复制品的证明力相当于原件、原物 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的证明力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 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的证明力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经过公证的书证的证明力优于其他书证
制作主体不同,勘验笔录的制作主体很广泛,而现场笔录只能由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制作 制作程序不同,现场笔录是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的自身感受,应当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勘验笔录的制作程序较为复杂 制作内容不同,勘验笔录所反映的多是静态的客观情况;而现场笔录所反映的多是动态的事实,而且具有即时性 证据效力不同,勘验笔录都是间接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只有间接关系,而现场笔录是直接证据,可以直接证明案件事实.
勘验笔录的证明力一般小于视听资料 勘验笔录的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书证 勘验笔录的证明力一般小于证人证言 勘验笔录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图纸资料
勘验现场应当邀请两名与案件无关的见证人到场 勘验时, 侦查人员必须持有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 必要的时候可以在具有专门知识的非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 勘验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 由参加勘验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勘验、检查笔录由办案人员制作,鉴定结论则由公安机关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制作 勘验、检查笔录是对所见情况的客观记录,鉴定结论的主要内容是科学的分析判断意见 勘验、检查笔录大多是解决一般性问题,鉴定结论则是解决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 勘验、检查笔录无需经过审查核定即可作为定案的根据,鉴定结论则需经过进一步的审查核定
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 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 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
与书证不同,勘验笔录通常是在诉讼过程中对现场和物证勘验后制作的 当事人也可以制作勘验笔录 勘验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 勘验笔录由于其制作的特殊性,其无须经过证据调查即可以直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制作主体不同,勘验笔录的制作主体很广泛,而现场笔录只能由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制作 制作程序不同,现场笔录是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的自身感受,应当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勘验笔录的制作程序较为复杂 制作内容不同,勘验笔录所反映的多是静态的客观情况,而现场笔录所反映的多是动态的事实,而且具有即时性 证据效力不同,勘验笔录都是间接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只有间接关系,而现场笔录是直接证据,可以直接证明案件事实
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 鉴定结论、 现场笔录、 勘验笔录、 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原件、 原物优于复制件、 复制品; 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