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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期限一经确定,在任何情况下,当事人都不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经法院允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但只允许延长一次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经法院允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延长举证期限后,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还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再次提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多次申请延长举证期限、但自第二次申请起,是否准许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举证期限一经确定,在任何情况下,当事人都不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经法院允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但只允许延长一次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经法院允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延长举证期限后,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还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再次提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多次申请延长举证期限,但自第二次申请起,是否准许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举证期限一经确定,在任何情况下,当事人都不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经法院允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但只允许延长一次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经法院允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延长举证期限后,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还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多次申请延长举证期限,但自第二次申请起,是否准许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举证期限一经确定,在任何情况下,当事人都不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经法院允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但只允许延长一次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经法院允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延长举证期限后,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还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多次申请延长举证期限,但自第二次申请起,是否准许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0日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确有困难无法按期提供证据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向法院书面申请延长 当事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法院原则上不予釆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罚款 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釆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罚款
举证期限一经确定,在任何情况下,当事人都不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经法院允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但只允许延长一次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经法院允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延长举证期限后,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还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再次提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多次申请延长举证期限、但自第二次申请起,是否准许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举证期限一经确定,在任何情况下,当事人都不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经法院先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但只允许延长一次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经法院允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延长举证期限后,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还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再次提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多次申请延长举证期限,但自第二次申请起,是否准许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 无论谁提供的证据,只要未经质证均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 当事人逾期提供的证据,法院不予采纳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 未经质证的证据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证据材料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举证期限一经确定,在任何情况下,当事人都不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经法院允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但只允许延长一次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经法院允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延长举证期限后,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还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多次申请延长举证期限,但自第一次申请起,是否准许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举证期限只能由法院指定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不需法院认可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后申请延长 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0日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确有困难无法按期提供证据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向法院书面申请延长 当事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法院原则上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罚款 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减、罚款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不需法院认可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后申请延长 举证期限只能由法院指定 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举证期限一经确定,在任何情况下,当事人都不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经法院允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但只允许延长一次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经法院允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延长举证期限后,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还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多次申请延长举证期限,但自第二次申请起,是否准许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