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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以上5万以下 1万以上10万以下 5万以上10万以下 5万以上50万以下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有完善的业务操作、信息安全管理、合规性管理等内控制度 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符合国家信息安全保护等级二级或二级以上标准 符合《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
商业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应当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 商业银行只有在办理贷款、信用卡、担保等业务,或贷后管理、发放信用卡时才能查看个人的信用报告 个人征信系统中的个人信息不如银行存款安全 商业银行如果违反规定可以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征信系统由人民银行直属单位——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开发完成 对用户实行分级管理、权限控制、身份认证、活动跟踪、查询监督的政策 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时,商业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必须要 取得被查许人的书面授权 书面授权可以通过在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以及担保申请书中增加相应条款取得
个人信息由于是计算机自动处理,所以非常安全 商业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应当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 咨询人的查询记录需要备案存档 商业银行可在任意条件下查询个人的信用报告 对于查询的结果用于规定范围之外的用途的,将被罚款甚至判刑
商业银行只有在办理贷款,信用卡,担保等业务时,或贷后管理,发放信用卡时才能查看个人的信用报告 商业银行如果违反规定可以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商业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应当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 个人信息不如银行存款安全
《个人信息保护法》 《征信业管理条例》 《数据安全法》 《征信业务管理办法》
设立经营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不需要审批,符合公司设立的条件和程序即可 境外征信机构在我国境内经营征信业务,不需要审批 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经营个人征信业务许可,其审查期限为20日 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应采取公司制
个人征信系统使得商业银行从制度上规避了信贷风险 个人征信系统降低了银行贷款的经营成本 个人征信系统的建立不能保护消费者本身利益 个人征信系统的建立促进金融体系的稳定
使得商业银行在贷款审批中将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作为必需的依据,从制度上规避了信贷风险 有助于商业银行准确判断个人信贷客户的还款能力 有助于识别和跟踪风险、激励借款人按时偿还债务 提高透明度是为了保护贷款者利益,对消费者造成不良影响 全国统一的个人征信系统可以为商业银行提供风险预警分析
查询人的查询记录需要备案存档 商业银行可在任意条件下查询个人的信用报告 个人信息由于是计算机自动处理,所以非常安全 商业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应当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 对于查询的结果用于规定范围之外的用途的,将被罚款甚至判刑
商业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应当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 商业银行只有在办理贷款、信用卡、担保等业务时,或贷后管理、发放信用卡时才能查看个人的信用报告 个人信息不如银行存款安全 商业银行如果违反规定可以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商业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应当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 商业银行只有在办理贷款、信用卡、担保等业务时,或贷后管理、发放信用卡时才能查看个人的信用报告 个人信息不如银行存款安全 商业银行如果违反规定可以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各级查询用户必须经被查询人书面授权后,方可查询使用其个人征信报告 各级查询用户可经被查询人口头授权,查询使用其个人征信报告 各级查询用户无须经被查询人授权查询使用其个人征信报告 以上全错
商业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应当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 商业银行只有在办理贷款、信用卡、担保等业务时,或贷后管理、发放信用卡时才能查看个人的信用报告 个人信息不如银行存款安全 商业银行如果违反规定可以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是全面记录个人信用活动、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文件 是征信机构把依法采集的信息,依法进行加工整理 征信机构依法向合法的信息查询人提供的个人信用历史记录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个人信用报告的基础产品 目前,个人信用报告主要用于银行的各项消费信贷业务
征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征信活动不能收集个人信息 征信活动只收集信息,不得提供信用报告 征信活动不能收集企业信息
银行自动将客户办理业务时的个人信用信息报送给个人标准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通过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收集非银行系统信用记录情况 个人征信系统对采集到的数据作出相应的修改和展示,以保证其合规性、准确性 个人征信系统数据的准确性有赖于数据提供者提供的数据的准确性
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进行处罚 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进行处罚 擅自从事企业征信业务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进行处罚 擅自从事企业征信业务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进行处罚
以“贷后管理”为由查询个人征信系统信用报告的适用期间应为贷款及信用卡发放以后至该笔业务终了之前; 在适用期间内因贷后管理查询个人征信系统的,需要客户授权; 以“贷后管理”查询无法查得信用报告的,信息查询员应查询贷款档案中申请时是否有信用报告,并向数据上报员反映情况; 进行贷后管理查询时,若客户信用状况未发生变化,仍为正常类时,且客户的负债金额和担保金额没有显著增加的,可不打印客户信用报告,仅在贷后检查表上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