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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应按照规范中工程变更相关条款确定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 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照规范中工程变更相关规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照规范中工程变更相关规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按照规范相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规范相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数额 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数额-预付及已结算工程价款 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数额+尾留款-预付及已结算工程价款-保修金 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数额-预付及已结算工程价款-保修金
合同价款+施工过程中调整预算或合同价款调整数额-预付及已结算工程价款-质量保证金 合同价款+施工过程中调整预算或合同价款调整数额+预付及已结算工程价款-质量保证金 合同价款-施工过程中调整预算或合同价款调整数额-预付及已结算工程价款-质量保证金 合同价款-施工过程中调整预算或合同价款调整数额-预付及已结算工程价款+质量保证金
施工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含在工程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建设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但不包含在工程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建设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含在工程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用于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 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
招标方案,设计方案 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已确认的工程量及其结算的合同价款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已确认调整后追加(减)的合同价款
标准化合同协议书内要求填写合同价款 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当事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协商,填写在协议书内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因中标通知书中已写明了中标合同价款,则合同协议书中不需写明合同价款 费用指合同履行时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 追加合同价款指不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 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是否可以调整由双方协商决定 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工程量的变更与对应费率的乘积超过了中标总金额的1%时才予调整 实际测量工程量比工程量表中工程量变动大于10%时,可调整响应单价 工程师要求改变施工顺序的,不应调整合同价款 承包人配合工程检验所发生的剥落和覆盖,不应调整合同价款
承包人导致的工程延误,合同价款应予调整 发包人导致的工程延误,合同价款均应予调整 不可抗力导致的工程延误,合同价款均应予调整 无论何种情况,合同价款均应予调整
承包人导致的工程延误,合同价款均应予调整 发包人导致的工程延误,合同价款均应予调整 不可抗力导致的工程延误,合同价款均应予调整 无论何种情况,合同价款均应予调整
经承发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因国家法律法规变化的,不应调整合同价款;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 如果承发包双方就合同价格和工期调整无法达成一致时,双方可在合同约定中由总监工程师承担商定与确定的组织和实施责任。
工程量的变更与对应费率的乘积超过了中标总金额的1%时才予调整 实际测量工程量比工程量表中工程量变动大于10%时,可调整响应单价 工程师要求改变施工顺序的,不应调整合同价款 承包人配合工程检验所发生的剥落和覆盖,不应调整合同价款
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应按照规范中工程变更相关条款确定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 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照规范中工程变更相关规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照规范中工程变更相关规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按照规范相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规范相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标准化合同协议书内要求填写合同价款 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当事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协商,填写在协议书内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因中标通知书中已写明了中标合同价款,则合同协议书中不需写明合同价款 费用指合同履行时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 追加合同价款指不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根据工程质量的情况最终确定合同价款 发承包双方在工程竣工之后协商确定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或者单位在合同实施期内,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调整 根据合同期内工程风险发生情况,发承包双方进行价款调整
竣工结算工程价格=预算或合同款-施工过程中预算或合同价款调整数额 竣工结算工程价格=预算或合同款+施工过程中预算或合同价款调整数额-预付款 竣工结算工程价格=预算或合同款+施工过程中预算或合同价款调整数额-预付款-已结算工程价款 竣工结算工程价格=预算或合同款+施工过程中预算或合同价款调整数额-预付款+已结算工程价款
如果政策规定的人工费变化已包含在物价波动事件的调值公式中,则不再予以考虑 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期间由于行政法规变化导致合同价款增加的,不予调整 实施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 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期间由于行政法规变化导致合同价款减少的,予以调整
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与图纸不符引起工程量增加 工程量清单缺项引起工程量增加 招标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延误,在原定竣工时间后税收政策调整引起合同价款增加
工程合同 招标文件 实施过程中已确认的工程量及其结算的合同价款 实施过程中已确认调整后追加(减)的合同价款 竣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