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上级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如规划行政许可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建立了规划公示制度,城乡规划是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等 省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可会同地方政府对省级政府审批的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立和推行的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就是上级政府或其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其规划监督行政职能的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政府及其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即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
镇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上级政府或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下级政府或其规划主管部门在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及其决定的监督检查 上级政府和本级政府对政府相关部门涉及城乡规划实施行为的监督检查 公众对城乡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各项行为有权进行监督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开展过程中是否符合城乡规划以及依法审批确定的规划条件和相关许可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停止违反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的行为
城乡规划行政纵向体系是指由不同层级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成 上级城乡规划行政部门对下级城乡规划行政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城乡规划行政的横向体系是指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与本级政府的其他部门一起 上级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下级的行政辖区的城乡规划工作依法管理
公众对城乡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各项行为有权进行监督 上级政府和本级政府对政府相关部门涉及城乡规划实施行为的监督检查 上级政府或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下级政府或其规划主管部门在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及其决定的监督检查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开展过程中是否符合城乡规划以及依法审批确定的规划条件和相关许可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上级政府或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下级政府或其规划主管部门在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及其决定的监督检查 公众对城乡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各项行为有权进行监督 上级政府和本级政府对政府相关部门涉及城乡规划实施行为的监督检查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开展过程中是否符合城乡规划以及依法审批确定的规划条件和相关许可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上级政府或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下级政府或其规划主管部门在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及其决定的监督检查 公众对城乡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各项行为有权进行监督 上级政府和本级政府对政府相关部门涉及城乡规划实施行为的监督检查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开展过程中是否符合城乡规划以及依法审批确定的规划条件和相关许可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停止违反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的行为
城市人大或其常委会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 各级政府及其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管辖范围内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 国家和省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城市主管部门执法情况的检查 城市中的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城乡规划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 各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内部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
属于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由管辖该行政区域的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属于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由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属于跨行政区域的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则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城乡规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工作。”
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市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镇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省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作出许可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撤销该行政许可 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直接撤销该行政许可 上级人民政府派出的城乡规划督察员有权责令停止建设 因撤销行政许可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是各级人民政席的组成部门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行政辖区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下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下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告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省、自治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
上级政府或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下级政府或其规划主管部门在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及其决定的监督检查 上级政府和本级政府对政府相关部门涉及城乡规划实施行为的监督检查 公众对城乡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各项行为有权进行监督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开展过程中是否符合城乡规划以及依法审批确定的规划条件和相关许可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停止违反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的行为
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作岀许可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撤销该行政许可 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直接撤销该行政许可 上级人民政府派出的城乡规划督察员有权责令停止建设 因撤销行政许可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上级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下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如规划许可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建立了规划公示制度,城乡规划是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等 省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可会同地方政府对省级政府审批的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都会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对国务院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政府及其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即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
省,自治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