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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的姓名和职务 “签发人”三个字和签发人姓名 “签发人”三个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 “签发人”三个字加半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
句号、问号、叹号、逗号、顿号、分号、冒号通常不出现在一行之首 引号、括号、书名号的前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末,后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首 破折号和省略号都占两个字的位置,上下居中,中间不能断开 括号的形式是圆括号“( )”、方括号“[ ]”和六角括号“〔 〕” 直行文稿中的句号、问号、叹号、逗号、顿号、分号和冒号,放在字下偏右;破折号、省略号、连接号,放在字下居中;着重号标在字的左侧;专名号和浪线式书名号标在字的右侧
将上下联位置对换 将“双”改成“二”字 将“诸君”改成“顾客” 将“大众”改成“顾客”
冒号十进制 冒号十六进制 点分十进制 点分十六进制
标点符号,左手 冒号,右手 标点符号,右手 冒号、左手
纪要标志由“×××××纪要”组成,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推荐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 标注出席人员名单,一般用3号黑体字,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出席”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仿宋字标注出席单位、姓名,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 标注请假和列席人员名单,除依次另起一行并将“出席”二字改为“请假”或“列席”外,编排方法同出席人员名单 纪要格式可以根据实际制定
主送机关编排于公文正文上方,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左空二字,回行顶格 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主送机关名称过多导致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当将主送机关并入抄送机关 既有主送机关又有抄送机关时,应当将主送机关置于抄送机关上一行,之间,加分隔线
提示下文 要求读者特别注意的字、词、句 引出解释或说明 总结上文
句号、问号、叹号、逗号、顿号、分号、冒号通常不出现在一行之首 引号、括号、书名号的前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末,后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首 破折号和省略号都占两个字的位置,上下居中,中间不能断开 括号的形式是圆括号“()”、方括号“[]”和六角括号“” 直行文稿中的句号、问号、叹号、逗号、顿号、分号和冒号,放在字下偏右;破折号、省略号、连接号,放在字下居中;着重号标在字的左侧;专名号和浪线式书名号标在字的右侧
如有抄送机关,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顶格编排 “抄送”二字后加全角冒号和抄送机关名称,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一般用4号宋体字,编排在本条分割线之上 印发日期右空一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后加印发“二字
主题词应先标类别词,再标类属词,最后标文种 所有的公文都应标注主题词 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 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词目最多不超过8个
^(乘幂)→*(乘)→+(加)→%(百分比)→_(连接符)→>=(大于等于) :(冒号)→^(乘幂)→/(除)→+(减)→_(连接符)→<=(小于等于) *(乘)→+(加)→%(百分比)→_(连接符)→>=(大于等于)→:(冒号) :(冒号)→*(乘)→+(加)→_(连接符)→%(百分比)→<>(大于等于)
冒号十六进制 点分十进制 冒号十进制 点分十六进制
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一字 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 正文下空二行左空一字 正文下空二行左空二字
标号由1—8字符组成,头一个字符必须是字母。 不能使用汇编语言已定义的符号。 标号后必须跟冒号; 同一标号在一个程序中只能定义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