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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甲、李乙是东方大学法学院大四女学生,因在学校宿舍私用电炉不慎失火,造成部分公私财物损失。学校作出决定对二女生予以严重警告,全校通报批评并各罚款200元。二人因受学校处理,两周末正常上课。毕业时,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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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不是行政机关,无行政处罚权,法院不应受理  学校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有权做出以上行政处罚  学校没有行政处罚权,法院应全部撤销学校的处罚决定  学校授予学位的行为属于执行其本身职能,法院不应受理  
初中教师甲,利用晚自习辅导期间,强行对女学生进行亲吻  公司副总乙在办公室强行搂抱女员工  高中生丙,威逼同学刘某为自己手淫  丁哗众取宠在学生宿舍楼道上裸奔  
公司对公司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中的有限责任指的是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一人公司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但是股东负有证明白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的义务  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  
东方学院  法学院  经济学院  文学院  
学校不是行政机关,无行政处罚权,法院不应受理  就授予学位而言,学校是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行使职权,因此法院应当受理  学校没有行政处罚权,法院应全部撤销学校的处罚决定  学校授予学位的行为属于执行其本身职能,法院不应受理  
甲,曾任某市检察院检察长10年  乙,从事律师工作满6年  丙,某大学法学院民法讲师  丁,从事仲裁工作满9年  
北京大学法学院  分公司  子公司  车间  
艺学院  神学院  法学院  文学院  
文法学院;工学学院;农学学院  文法;医学;人文  人文;商学院;法学院  医学院;法学院;农学院  
法律规范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法律规范反映了统治阶级的意志  法律规范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法律规范是各种行为规范总称  
哲学学院  神学院  理学院  法学院  
学校不是行政机关,无行政处罚权,法院不应受理  学校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有权做出以上行政处罚  学校没有行政处罚权,法院应全部撤销学校的处罚决定  学校授予学位的行为属于执行其本身职能,法院不应受理  
某机关人事处  某乡政府  某市教育局  某大学法学院  
甲,曾任某市检察院检察长10年  乙,从事律师工作满6年  丙,某大学法学院民法讲师  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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