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 乡总体规划 镇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城市整体规划纲要 城市详细规划纲要 城市整体规划大纲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城市总体规划是区域规划的重要依据 区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依据
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城市分区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国土规划包括城市总体规划 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和江河流域规划相协调
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 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前,应当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城市、县、镇级人民政府修改近期建设规划的,应当将修改后的近期建设规划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 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城市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唯一目的就是监督规划的执行情况 城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都应进行实施评估 对城乡规划实施进行评估,是修改城乡规划的前置条件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应全面总结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各项内容的执行情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 镇总体规划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城市和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 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 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 非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的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 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镇总体规划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10年
城镇体系规划 总体规划纲要 总体规划实施的评估报告 总体规划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修建性详细规划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镇总体规划 全国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一般城市的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 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的总体规划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 县政府所在地城镇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 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的总体规划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 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主要包括全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详细规划可分为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镇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总体规划主要有城市总体规划和镇总体规划 乡规划和村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