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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取得了县房产局颁发的扩大原地基和建筑面积的建房许可证,阻碍了邻居乙的正常通行,乙 与甲协商未果,向市房产局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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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甲厂的申请,某市地质矿产局可以撤销水电局发给乙厂的采砂许可证  水电局应当撤销给乙厂发放的采砂许可证  若乙厂的采砂许可证被撤销,发放许可证的水电局应承担乙厂相应的经济损失  甲厂可以要求水电局赔偿因向乙厂颁发许可证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  
土地出让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减去已售出的房屋预售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建筑面积减去已售出的房屋预售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  施工许可证记载的建筑面积减去已售出的房屋预售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记载的建筑面积减去已售出的房屋预售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  
郭某可以委托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市房产局可以通知李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若复议过程中第三人李某不参加行政复议的,市房产局应延期审理  市房产局审理该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  
赵某因单位安排出差,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了行政复议  市房产局应当通知许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赵某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  复议过程中,赵某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且复议机构准许的,行政复议终止  
土地出让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减去已售出的房屋预售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建筑面积减去已售出的房屋预售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  施工许可证记载的建筑面积减去已售出的房屋预售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记载的建筑面积减去已售出的房屋预售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  
根据甲厂的申请,某市地质矿产局可以撤销水电局发给乙厂的采砂许可证  水电局应当撤销给乙厂发放的采砂许可证  若乙厂的采砂许可证被撤销,发放许可证的水电局应承担乙厂相应的经济损失  甲厂可以要求水电局赔偿因向乙厂颁发许可证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  
丙虽然是利害关系人,但由于其没有提起行政诉讼,所以不能参加到行政诉讼中来  丙是利害关系人之一,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作为行政诉讼的共同原告参加到行政诉讼中来  丙是利害关系人之一,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到行政诉讼中来  丙即使参加到行政诉讼中来,但如果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不能提起上诉,只有甲或乙能够作为本案的上诉人  
乙可以委托两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市房产局应当通知甲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若复议过程中第三人甲意外死亡,行政复议即应终止  复议过程中,乙和县房产局达成和解协议,协议内容不违法并且甲也同意该协议,则市房产局应当准予  
土地出让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减去已售出的房屋预售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建筑面积减去已售出的房屋预售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  施工许可证记载的建筑面积减去已售出的房屋预售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记载的建筑面积减去已售出的房屋预售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  
乙可以委托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市房产局应当通知甲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若复议过程中第三人甲意外死亡,行政复议即应终止  复议过程中,乙和县房产局达成和解协议,协议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则市房产局应当准许  复议过程中,复议机关可以派2名行政复议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乙可以委托两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市房产局应当通知甲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若复议过程中第三人甲意外死亡,行政复议即应终止  复议过程中,乙和县房产局达成和解协议,协议内容不违法并且甲也同意该协议,则市房产局应当准予  
乙可以委托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市房产局应当通知甲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乙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9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若复议过程中第三人甲意外死亡,行政复议即应终止  若乙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其应当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  
乙可以委托两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市房产局应当通知甲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若复议过程中第三人甲意外死亡,行政复议即应终止  复议过程中,乙和县房产局达成和解协议,协议内容不违法并且甲也同意该协议,则市房产局应当准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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