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标本被拒收时, 当班护士迅速和检验科取得联系, 和检验科值班人员仔细核对拒收标本患者床号、 姓名、 住院号、 检验项目等信息 查找标本拒收原因, 双人核对原始医嘱后重新打印条码, 粘贴在正确的标本容器上 向患者及家属解释重新留取血标本的原因, 取得患者的谅解, 重新采集标本 严禁将因出现凝集而拒收的血标本在挑出血凝块之后重新送检 主动上报护士长、 当班医生, 及时上报护理不良事件, 组织讨论, 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发现血标本采集错误时, 若血标本未送至检验科, 及时找出血标本, 并毁弃 若血标本已送至检验科, 立即电话通知检验科, 由检验科将错误血标本毁弃 血标本毁弃后, 由当班护士重新执行医嘱, 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抽取血标本, 并在医嘱单上签名 由护士将血标本送至血液科, 与检验科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 在标本送检表上登记患者床号、姓名、 年龄、 住院号及标本送到时间, 送检护士签全名 主动上报护士长、 当班医生, 及时上报护理不良事件, 组织讨论, 及时总结经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