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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上市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10年12月1日销售给乙公司产品一批,价款为10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双方约定3个月付款。乙公司因财务困难无法按期支付上述货款。甲公司已对该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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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为28.3%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为23.08%  甲公司作为一般纳税人的税负要轻于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  甲公司作为一般纳税人的税负要重于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  
2003年7月1日,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  2003年8月2日,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  2003年8月3日,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税务机关代开的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  2003年7月1日,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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