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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长有意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装卸或移动货物或燃料发生的意外事故 船壳和机器潜在缺陷本身的损失或修理 被保险船舶由于潜在缺陷所造成的损失
装卸或移动货物或燃料发生的意外事故 船壳和机器潜在缺陷本身的损失或修理 船长,船员有意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任何政府当局为防止或减轻因承保风险造成被保险船舶损坏引起的污染所采取的行动
加付3个月的保险费 加付6个月的保险费 加付1个月的保险费 加付12个月的保险费
保险责任终止 对累计损失额超过保险金额以上的部分,保险人不予赔偿 只要每次损失的金额不超过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限度,保险人可负责赔偿 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的情况下,对累计损失额超过保险金额以上的部分,保险人可负责赔偿
保险人承担为了船舶的安全,船长下令抛弃船上所载的危险的货物的损失 保险人承担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船长下令抛弃船上所载的货物的损失 保险人承担抛弃船上所载的货物造成船舶重心转移使船身断裂造成的损失 保险人承担抛弃船上所载的货物形成共同海损时,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船长、船员有意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装卸或移动货物或燃料发生的意外事故 船壳和机器潜在缺陷本身的损失或修理 任何政府当局为防止或减轻因承保风险造成被保险船舶损坏引起的污染所采取的行动
对累计损失额超过保险金额以上的部分,保险人不予赔偿 只要每次损失的金额不超过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限度,保险人可负责赔偿 保险责任终止 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的情况下,对累计损失额超过保险金额以上的部分,保险人可负责赔偿
保险责任终止 对累计损失额超过保险金额以上的部分,保险人不予赔偿 只要每次损失的金额不超过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限度,保险人可负责赔偿 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的情况下,对累计损失额超过保险金额以上的部分,保险人可负责赔偿
船长、船员有意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装卸或移动货物或燃料发生的意外事故 船壳和机器潜在缺陷本身的损失或修理 任何政府当局为防止或减轻因承保风险造成被保险船舶损坏引起的污染所采取的行动
被保险船舶不适航 施救费用 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碰撞责任
保险责任终止 对累计损失额超过保险金额以上的部分,保险人不予赔偿 只要每次损失的金额不超过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限度,保险人仍负责赔偿 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的情况下,对累计损失额超过保险金额以上的部分,保险人仍负责赔偿
保险人担当为了船舶的安全,船长下令抛弃船上所载的危急的货物的损失 保险人担当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船长下令抛弃船上所载的货物的损失 保险人担当抛弃船上所载的货物造成船舶重心转移使船身断裂造成的损失 保险人担当抛弃船上所载的货物形成共同海损时,货方归还船方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