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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 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 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小额的财产损失保险业务 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与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谈话,要求其就公司的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作出说明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在依法履行职责时,可以进行现场检查,调查取证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在依法履行职责时,可以封存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和资料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在依法履行职责时,可以查询有关单位和个人的银行账户,并冻结违法资金
给予警告 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许可证》 情节严重的,保险公估监督管理机构对其进行接管
对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监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采取审批和备案相结合的手段 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新开发的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应当配合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应当就公司的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作出说明 不得泄露所知悉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可以与保险公司董事监督管理谈话
保险公司的原有业务继续进行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停止保险公司开展新的业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停止保险公司的部分原有业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无权调整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泄露所知悉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有关保险业监督管理的规章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独立机制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有关保险业监督管理的规童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泄露所知悉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独立机制
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设立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国有独资公司只有一个股东 国有独资公司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的职权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国有独资公司设股东会 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的人员组成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所有职权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得将公司合并、 分立的决定权授予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
派出机构是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机组成部分 派出机构不享有独立的权力 派出机构一切职权必须经过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授权才能行使 派出机构依法享有独立的职权
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 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 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小额的财产损失保险业务 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 保险公司应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报送月营业统计报表、年度营业报告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查询保险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 保险公司经营的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须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无权要求保险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保险公司的股东利用关联交易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危及公司偿付能力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在按照要求改正前,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限制其股东权利;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其转让所持的保险公司股权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需要,可以与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谈话,要求其就公司的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作出说明
保险公司的原有业务继续进行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停止保险公司开展新的业务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停止保险公司的部分业务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不得调整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
国有独资公司设股东会 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的人员组成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得将公司解散的决定权授予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所有职权
有权进入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 有权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财产权登记等资料 有权对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外国保险机构的代表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对有证据证明可能转移,隐匿违法资金的,有权冻结或者查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从事保险活动,适用《保险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保险法》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