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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后,弟弟以在农村“出嫁后的女儿不能继承遗产”的习俗为由,将父母的遗产独自占用。姐姐几次和弟弟交涉未果,不得已诉诸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姐弟俩共同继承父母遗产。法院判决说明()①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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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被继承人的最后的遗嘱为准,房产由女儿继承  单方不能变更共同遗嘱,应当由儿子继承  共同遗嘱有效,但是母亲在其可以处分的遗产范围内,可以变更遗嘱,儿子和女儿应当各分得一半  母亲立的第二份遗嘱实际上撤销了共同遗嘱,父亲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女儿和儿子继承,母亲的遗产则根据遗嘱由女儿继承。即儿子继承房产的1/6,女儿继承房产的5/6  
能,因为小张是生父母的亲生儿子,不论被收养后是否取得联系都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不能,虽然小张是生父母的亲生儿子,但不论被收养后是否取得联系都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能,我国法律规定,被收养后与生父母取得联系并产生感情的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不能,因为其余的子女都反对,少数服从多数  
甲的曾祖父  甲的弟弟  乙的配偶  乙的女儿  
有平等继承权  有一定继承权  只继承母亲的遗产  不再有继承权  
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同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样继承遗产  公民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  只要有法定继承人存在,其他人就不能继承遗产  在遗产分配时,男女要平等  
我能与哥哥继承同等数额的父母的遗产  我因出嫁无权继承父母遗产  我能继承,但须征得哥哥同意  我能继承,哥哥为长,应该继承数额较多的遗产  
甲因病去世,乙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甲因病去世,乙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  乙无权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  
张某的女儿和张某的儿媳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罗某不是张某的女儿,不能继承张某的遗产  儿媳罗某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应作为第一顺序人继承张某的遗产  张某的女儿和儿媳可以共同均分张某的遗产  
就继承关系而言,女儿不因出嫁而丧失法定继承人的资格,只要女儿没有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女儿仍然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从这个角度看,该说法也是错误的  女儿出嫁,与其配偶组成新的家庭,女儿对其配偶乃至其子女就应当负有一定义务,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女儿对父母赡养义务的履行,从这个角度看,该说法也没有道理  女儿出嫁,与其配偶组成新的家庭,但是不因婚姻关系的产生而解除与父母之间的赡养扶助关系,从这个角度看该说法错误  这句话体现了婚姻关系,继承关系  
有平等继承权  有一定继承权  只继承母亲的遗产  不再有继承权  
应由儿女两家平分遗产  孙子有代位继承权  媳妇应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媳妇与女儿、孙子各继承三分之一  
刘某的儿子继承  刘某的儿子和女儿共同继承  刘某的儿子和养儿子共同继承  刘某的儿子、女儿、养子共同继承  
有,姐夫是外人,姐姐也早已去世,自己是唯一继承人  有,即使姐姐还在,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理应有自己独自继承  没有,小王对老人孝敬有加,虽不是直系亲属,但也应该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没有,姐姐嫁给了小王,不管小王对父母咋样,婚后都是一家人,所以小王也有权利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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