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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某在公共汽车上捡到乙某丢失的提包,内有4万元现金,另有存折、汇票等重要物品,乙某在本市日报上刊登的招领广告,称将重奖捡到其提包并归还者,甲某见报后,与乙某联系,要求乙某支付2万元才交还提包,乙某嫌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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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在火车站偷得一钱包,内有现金400元  乙多次在商场内盗窃  丙携带刀具在公共汽车上盗窃,窃得300元  丁人户盗窃,但收获甚微,只偷到一块价值300元的手表  
甲某的行为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不构成犯罪  甲某的行为是基于悬赏合同的正当要求,不构成犯罪  甲某构成敲诈勒索罪  甲某构成侵占罪  
由于甲误认为提包为遗忘物,所以,甲的认识错误属于事实认识错误  由于甲误认为提包为遗忘物,因而没有盗窃他人财物的故意,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甲的行为成立侵占罪  由于提包实际上属于司机的财物,所以,甲的行为成立盗窃罪  由于提包实际上属于司机的财物,而甲又没有盗窃的故意,所以,甲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又由于甲具有侵占遗忘物的故意,但提包事实上不属于遗忘物,所以,甲的行为也不成立侵占罪  
甲、乙、丙为勒索钱财绑架孙某,但孙某口才了得,三人被孙某骂得几乎精神崩溃。为了坚定决心,甲、乙、丙将孙某活埋,但孙某被种地的农民意外发现,并成功获救。甲、乙、丙三人成立绑架罪,适用“杀害被绑架人”的法定刑,同时适用未遂的处罚规定  甲为了自己收养孩子,从一位产妇手中将一女婴抱走,并支付了500元的营养费。后来甲发现女婴有残疾,经人联系,欲以2万元的价格将女婴卖给他人。某日,甲抱着女婴与来接女婴的买主交易时被公安机关抓获。甲成立拐卖儿童罪(既遂)  甲将一张伪造的现金支票(票面额为5万元)递给某国有银行工作人员乙,乙虽然发现是伪造的现金支票,但由于某种原因(与领导有矛盾),仍然为甲付款,将5万元现金交付给甲。甲构成票据诈骗罪(未遂),乙构成贪污罪(既遂),甲、乙不构成共犯  刘某坐在人力三轮车上,提包放在腿上,手放在提包上。甲抢夺提包就跑,被害人立即追赶,并喊抓贼,甲跑了20多米后又跑到刘某面前,将提包还给刘某,说:“求求你,别喊了,你一喊我就反胃”。甲成立抢夺罪(中止)  
由于甲误认为提包为遗忘物,所以,甲的认识错误属于事实认识错误  由于甲误认为提包为遗忘物,因而没有盗窃他人财物的故意,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甲的行为成立侵占罪  由于提包实际上属于司机的财物,所以,甲的行为成立盗窃罪  由于提包实际上属于司机的财物,而甲又没有盗窃的故意,所以,甲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又由于甲具有侵占遗忘物的故意,但提包事实上不属于遗忘物,所以,甲的行为也不成立侵占罪  
由于甲误认为提包为遗忘物,所以,甲的认识错误属于事实认识错误  由于甲误认为提包为遗忘物,因而没有盗窃他人财物的故意,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甲的行为成立侵占罪  由于提包实际上属于司机的财物,所以,甲的行为成立盗窃罪  由于提包实际上属于司机的财物,而甲又没有盗窃的故意,所以,甲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又由于甲具有侵占遗忘物的故意,但提包事实上不属于遗忘物,所以,甲的行为也不成立侵占罪  
由于甲误认为提包为遗忘物,所以,甲的认识错误属于事实认识错误  由于甲误认为提包为遗忘物,因而没有盗窃他人财物的故意,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甲的行为成立侵占罪  由于提包实际上属于司机的财物,所以,甲的行为成立盗窃罪  由于提包实际上属于司机的财物,而甲又没有盗窃的故意,所以,甲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又由于甲具有侵占遗忘物的故意,但提包事实上不属于遗忘物,所以,甲的行为也不成立侵占罪  
构成侵占罪和敲诈勒索罪  构成侵占罪  构成敲诈勒索罪  不构成犯罪  
甲无需返还乙5000 元现金  甲需返还乙5000 元现金  甲应当返还1000 元  甲占有乙现金的行为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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