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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非法经营卷烟数额达到3万元 王某非法经营卷烟违法所得数额达到5万元 李某非法经营卷烟十万支 陈某非法经营卷烟三十万支
以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 以非法经营罪从重处罚 以妨害公务罪和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 以妨害公务罪和非法经营罪择一重处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两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非法经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非法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等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5000张(份)以上的 违法所得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 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的
违反国家规定,买卖国家机关颁发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这构成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之"违反国家规定"仅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 非法使用POS机虚构交易,为他人信用卡套现,经营额达到数百万元的,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与非法经营罪的想象竞合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如果判断不出行为人是否有非法占有之目的,则按照轻罪非法经营罪处理
张某非法经营卷烟数额达到6万元 王某非法经营卷烟违法所得数额达到5万元 李某非法经营卷烟十万支 陈某非法经营卷烟三十万支
仅从积极方面规定证据合法性的一般标准未从消极方面规定非法证据的排除 规定非法取得的实物证据和言词证据一律排除 详细地规定了非法证据的认定程序, 具有可操作性 没有规定公安司法人员在审查非法证据时的考虑因素, 非法证据取舍的裁量权缺乏法律约束
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门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 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Ⅰ.Ⅱ.Ⅲ.Ⅳ Ⅱ.Ⅲ.Ⅳ.Ⅴ Ⅰ.Ⅱ.Ⅲ.Ⅴ Ⅰ.Ⅱ.Ⅲ.Ⅳ.Ⅴ
构成包庇罪 构成收购赃物罪 构成非法经营罪 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违反国家规定,买卖国家机关颁发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这构成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之"违反国家规定"仅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 非法使用POS机虚构交易,为他人信用卡套现,经营额达到数百万元的,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与非法经营罪的想象竞合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如果判断不出行为人是否有非法占有之目的,则按照轻罪非法经营罪处理
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赌博罪定罪处罚 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 赌博罪和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
张某非法经营卷烟数额达到30万元 王某非法经营卷烟违法所得数额在9万元 李某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五十万支 陈某非法经营卷烟三十万支
司法解释自发布或者规定之日开始施行,时间效力适用于法律的施行期间 对于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司法解释实施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按照原来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不适用新的司法解释 对于新的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已有相关司法解释,依照行为时的司法解释办理,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适用新的司法解释 对于在司法解释实施前已经办结的案件,按照当时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没有错误的不再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