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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凡以信件方式作出的,自投寄该邮件的邮戳之日起开始计算 要约以电报方式作出的,自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要约以电话方式作出的,自要约达到受要约人开始计算 要约以传真方式作出的,自传真达到受要约人开始计算
电报或信件的受要约人接收的日期 电报到达受要约人的日期或者信件的邮戳日期 电报发出之日或者信件的邮戳日期 电报交发之日或者信件载明的日期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必须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要约以传真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发出时开始计算
承诺期限自要约人作出要约开始计算 承诺不可以撤回 承诺可以撤销,撤销承诺的通知应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要约以电报形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受要约人收到电报之日起算 要约以信件形式作出的,但未载明日期的,承诺期限以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算起 要约以电话形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要约以邮件形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受要约人回复时开始计算
要约以信件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开始计算 要约以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电报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要约以信件作出的,信件中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要约以信件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开始计算 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要约以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接受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要约以信件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开始计算 要约以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电报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要约以信件作出的,信件中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受要约人之前
电报或信件为受要约人接收的日期 电报交发之日或者信件载明的日期 电报发出之日或者信件的邮戳日期 电报到达受要约人的日期或者信件的邮戳日期
要约凡以信件方式作出的,自投寄该邮件的邮戳日起开始计算 要约以电报方式作出的,自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要约以电话方式作出的,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开始计算 要约以传真方式作出的,自传真到达受约人开始计算
要约凡以信件方式作出的,自投寄该邮件的邮戳日起开始计算 要约以电报方式作出的,自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要约以电话方式作出的,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开始计算 要约以传真方式作出的,自传真到达受约人开始计算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作出承诺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要约以信件作出且信件未载明日期的,承诺期限以该信件到达的日期开始计算 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要约以电报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通知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要约以电话、传真等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出承诺期限
受要约人对要约作出实质性变更 承诺到达要约人时承诺期限未届满,但要约人尚未知晓其内容 超出承诺期限作出的承诺,但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愿意接受该承诺 承诺因外界原因而延误到达,但要约人未及时通知受要约人愿意接受该承诺 撤销要约的通知到达受要约人后,受要约人及时发出承诺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通知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以信件或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或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要约以电话.传真等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要约凡以信件方式作出的,自投寄该邮件的邮戳日起开始计算 要约以电报方式作出的,自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要约以电话方式作出的,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开始计算 要约以传真方式作出的,自传真到达受约人开始计算
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应当三天内作出承诺 以信件作出的要约,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开始计算 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要约,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以电报作出的要约,承诺期限自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