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125.000 162.500 175.000 195.625
北京总公司需进行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天津分公司需进行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广州分公司需进行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天津、广州分公司均不需进行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 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征收管理办法 各二级分支机构应在每月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0日内,就其分摊的所得税额就地申报预缴
125000 162500 175000 195625
54.375 75.000 87.500 125.000
125.000 162.500 175.000 195.625
54.375 75.000 87.500 125.000
北京总公司需进行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天津分公司需进行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广州分公司需进行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天津,广州分公司均不需进行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125 162.488 177.829 195.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