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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是Ⅰ、Ⅱ、Ⅲ度烧伤面积之和 胶体液首选是全血 第一个8小时应输入总量的1/3 基础水分量是3000ml 胶体液和电解质溶液的比例是0.5:1,重者1:1
面积是工、Ⅱ、Ⅲ度烧伤面积之和 胶体液首选是全血 第一个8小时应输入总量的1/3 基础水分量是2500ml 胶体液和电解质溶液的比例是0.5:1,重者1:1
首选高张盐水 胶体液首选白蛋白 第一个8h应输入液体总量的2/3 基础水分是2500ml 胶体与晶体液输入比例为1:1
面积是I、Ⅱ、Ⅲ度烧伤面积之和 第一个小时应输入总量的2/3 首选胶体液 基本水分量2500ml 胶体液和电解质溶液的比例是0.5:1,重者1:1
面积按Ⅰ、Ⅱ、Ⅲ度烧伤面积之和计算 胶体液首选白蛋白 基础水分2000ml 第一个8小时应输入液体总量的1/3 胶体与晶体比例2:1
面积是Ⅰ、Ⅱ、Ⅲ度烧伤面积之和 胶体液首选是全血 第一个8小时应输入总量的1/3 基础水分量是3000mL 胶体液和电解质溶液的比例是0.5:1,重者1:1
面积是Ⅰ、Ⅱ、Ⅲ度烧伤面积之和 第一个小时应输入总量的2/3 首选胶体液 基本水分量2500ml 胶体液和电解质溶液的比例是0.5:1,重者1:1
面积是Ⅰ、Ⅱ、Ⅲ度烧伤面积之和 胶体液首选是全血 第一个8小时应输入总量的1/3 基础水分量是2500ml 胶体液和电解质溶液的比例是0.5:1,重者1:1
2.0ml 3.0ml 1.5ml 0.5ml 2.5ml
面积计算是Ⅰ、Ⅱ、Ⅲ度烧伤面积之和 胶体液首选全血 基础水分是2500ml 胶体与晶体液输入比例为0.5:1~1:1 第一个8小时应输入液体总量的1/3
3.0ml 1.0ml 1.5ml 0.5ml 2.5ml
面积计算是I、Ⅱ、Ⅲ度烧伤面积之和 胶体液首选全血 基础水分是2500ml 胶体与晶体液输入比例为0.5:1-1:1 第一个8小时应输入液体总量的1/3
面积是Ⅱ、Ⅲ度烧伤面积之和 胶体液首选是全血 第一个8小时应输入总量的1/2 基础水分量是2000ml 胶体液和电解质溶液的比例是0.5:1,重者1:1
面积是Ⅰ、Ⅱ、Ⅲ度烧伤面积之和 胶体液首选是全血 第—个8小时应输入总量的1/3 基础水分量是3000ml 胶体液和电解质溶液的比例是 0.5:1,重者1:1
面积是I、Ⅱ、Ⅲ度烧伤面积之和 胶体液首选是全血 第一个8小时应输入总量的1/3 基础水分量是3000ml 胶体液和电解质溶液的比例是 0.5:1.重者1:1
面积是I、Ⅱ、Ⅲ度烧伤面积之和 胶体液首选是全血 第一个8小时应输入总量的1/3 基础水分量是2500ml 胶体液和电解质溶液的比例是0.5:1,重者1:1
面积计算是一、二、三度烧伤面积之和 胶体液首选白蛋白 第一个8h应输入液体总量的2/3 基础水分是2500ml 胶体与晶体液输入比例为0.5~1∶1
每个伤员对补液量的需求不同 补液量应严格按照公式计算给予 用补液公式计算出的补液量仅供参考 无须定时进行尿量的检测 常规应用碱性药物
体重单位按照市斤计算 烧伤面积的计算不包括Ⅰ度烧伤 计算常数是5mL 生理需要量为3500mL 伤后第2个24小时补液量是第1个24小时总量的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