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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液量要控制在生理需要量的最低值 一般按60~80ml/kg体重补给 电解质浓度不宜过高,以1:4液(1/5张)为好 如肺炎合并腹泻,补液量按计算的2/3补充 尽量口服补液
能口服的尽量口服补液 脱水严重者可静脉补液 补液总液量应减少1/3 补液时含钠液需适当增加 静脉补液的速度宜慢
Ⅱ度烧伤的面积来计算补液量 Ⅲ度烧伤的面积来计算补液量 Ⅰ度和Ⅲ度烧伤的面积来计算补液量 Ⅱ度和Ⅲ度烧伤的面积来计算补液量 Ⅰ度烧伤的面积来计算补液量
Ⅱ度烧伤的面积来计算补液量 Ⅲ度烧伤的面积来计算补液量 I度烧伤的面积来计算补液量 I度和Ⅱ度烧伤的面积来计算补液量 Ⅱ度和Ⅲ度烧伤的面积来计算补液量
实际补液量的一半 公式计算量的一半 实际补液量 公式计算量 实际补液量的1/3
Ⅲ度烧伤的面积来计算补液量 I度和Ⅲ度烧伤的面积来计算补液量 Ⅱ度烧伤的面积来计算补液量 Ⅱ度和Ⅲ度烧伤的面积来计算补液量 I度烧伤的面积来计算补液量
能进食者一般不需静脉补液 用生理维持液按60~80ml/(kg·补给,于12~24小时内均匀静点 液体张力应偏高 肺炎合并腹泻处理原则同婴儿腹泻,但按3/4量补给 重度脱水亦应扩容,时间是头1小时内静脉快滴
中度脱水补液量为80~100ml/kg 轻度脱水补液量为60~100ml/kg 于2小时内补足丢失量 一次补足丢失量 口服补液时禁食
能口服的尽量口服补液 脱水严重者可静脉补液 补液总液量应减少1/3 补液时含钠液需适当增加 静脉补液的速度宜慢
中度脱水补液量为80~100ml/kg 轻度脱水补液量为60~100ml/kg 于2小时内补足丢失量 一次补足丢失量 口服补液时禁食
Ⅱ度烧伤的面积来计算补液量 Ⅲ度烧伤的面积来计算补液量 Ⅰ度烧伤的面积来计算补液量 Ⅰ度和Ⅱ度烧伤的面积来计算补液量 Ⅱ度和Ⅲ度烧伤的面积来计算补液量
中度脱水补液量为80~100ml/kg 轻度脱水补液量为60~100ml/kg 于2小时内补足丢失量 一次补足丢失量 口服补液时禁食
能口服的尽量口服补液 脱水严重者可静脉补液 补液总液量应减少1/3 静脉补液的速度宜慢 见尿补钾
估计脱水程度易估计偏高 补液速度适当放慢,一般控制在5ml/kg/h 轻症患儿可通过口服补充 补液总量及电解质浓度需相应减少1/3, 烦躁不安者,在输液前给予镇静剂
补液量按Ⅱ度和Ⅲ度烧伤面积计算 计算补液量加基础需水量为补液量 总补液量应在24小时内均匀输入 应遵循“先盐后糖,先晶后胶”的原则 输液量应根据病情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