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依照国家有关证券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不适用本办法 对保险违法行为的处罚,依照国家有关保险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不适用本办法 金融机构违反国家有关金融管理的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未作处罚规定或者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罚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照本办法给予处罚。 2003年4月26日第十届全国__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使原由中国人民银行行使的监督管理职权的决定》公布后,《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不再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