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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公司系上市公司.经批准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7年前所得税一直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蓝天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按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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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公司应自设立分公司的决定做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  蓝天公司所设分公司须经批准,应当自批准之日起60日内,申请登记  蓝天公司应向当地相应工商局申请分公司登记  蓝天公司应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市工商局办理备案  
2007年9月1日~2007年11月30日  2007年11月1日~2008年5月1日  2007年9月1日~2008年1月31日  2007年9月1日~2008年4月30日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4月30日  2007年1月1日至2001年4月15日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4月20日  2007年1月1日对2001年4月21日  
2011年12月10日  2012年1月日  2012年12月10日  2013年1月1日  
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3日内公告收购要约  向蓝天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2007年8月1日~2007年10月31日  2007年10月1日~2008年4月1日  2007年8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2007年8月1日~2008年3月31日  
2009年1月1日  2009年7月1日  2008年7月1日  2010年1月1日  
2009年7月1日  Z010年1月1日  2009年1月1日  2008年7月1日  
蓝天公司应自设立分公司的决定做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  如蓝天公司所设分公司须经批准,应当自批准之日起60日内,申请登记  蓝天公司应向当地相应工商局申请分公司登记  蓝天公司应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市工商局办理备案  
国有企业  股份制企业  私营企业  上市公司  
自2009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执行  自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执行  自2008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执行  自2010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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