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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接受的审计风险与审计证据的数量之间存在反向变动关系 重要性和审计证据的数量之间存在反向变动关系 重要性和审计证据的数量之间存在同向变动关系 注册会计师不能通过不合理地人为调高重要性水平,降低审计风险
如果是已识别的重大错报风险较高的项目,审计工作底稿记录的内容不需那么多 不同的审计程序得到的审计证据不同,审计工作底稿格式和要求也会有所不同 审计证据的重要程度对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要素和范围有直接影响 如果从已执行审计工作或获取审计证据的记录中不易确定审计结论时,需要记录结论或结论的基础
可接受的审计风险越低,所需的审计证据数量越多 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高,所需的审计证据数量就越少 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低,所需的审计证据数量就越少 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高,所需的审计证据数量就越少
审计重要性水平越高,所需审计证就越少;可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越高,则所需审计证据也越少;因此审计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水平成正向关系 一般而言,审计证据的相关与可靠程度越高,则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就可减少 通过监盘获取的实物证据可以有力证实实物资产在会计报表上列示的恰当性 控制风险初步评估水平越低,应取得关于内控设计合理和运行有效的证据越少
可以不事先通知被审计单位 审计前3日通知被审计单位 审计前2日通知被审计单位 审计前1日通知被审计单位
要求的审计风险越低,所需的审计证据数量就越多 要求的检查风险越高,所需的审计证据数量就越少 评估的固有风险越低,所需的审计证据数量就越少 评估的控制风险越高,所需的审计证据数量就越多
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中存在偏离特定目标的差异或缺陷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的差异或缺陷在特定环境下可能会影响管理层的判断或决策以及组织目标的实现。 审计风险是指内审人员未能发现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重要差异或缺陷而作出不恰当审计结论的可能性。 重要性标准量越高,审计风险就越高,重要性标准量越低,审计风险也越低。 重要性标准量越低,应该获取的审计证据越多。
通常来说,对大型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通常比对小型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要多 在审计过程中,由于审计使用的工具不同,会导致审计工作底稿在格式、要素和范围上有所不同 识别和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水平不同,可能会导致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要素和范围不同 针对同一目标获取了不同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可能区分其重要程度进行有选择性的记录
在财务报表审计中,要求注册会计师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对审计后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审计业务相对于审阅业务而言,其对获取证据的数量和质量更为严格 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主要采用询问和分析程序获取证据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较之经审阅的财务报表更为可信
审计证据包括支持和佐证管理层认定的信息,也包括与这些认定相矛盾的信息 从被审计单位外部独立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比其他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更相关 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获取审计证据的成本与所获取信息的有用性之间的关系 特定的审计程序可能只为某些认定提供相关的审计证据,而与其他认定无关
检查风险与所需的审计证据数量是反向关系 固有风险与所需的审计证据数量是正向关系 控制风险与所需的审计证据数量是正向关系 审计风险与所需的审计证据数量是正向关系
如果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成反向变动关系,则重要性与审计证据的数量之间必然也成反向变动关系 审计证据的数量与重要性之间成反向变动关系意味着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增加审计证据的数量来降低审计的重要性水平 如果重要性与审计证据的数量之间成反向变动关系,则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的反向变动关系就不一定成立 审计证据的数量与审计风险之间成反向变动关系意味着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增加审计证据的数量来降低审计风险
有能力确定审计人员已完成审计程序、审计目标已得到实现。 有能力检查并分析审计方案,以便确定所提议的审计程序是否会产生与审计目标相关的证据。 有能力保证最终审计报告得到证据支持、相对于审计工作底稿所记录的证据具有准确性。 有应用风险评估和其他判断程序的能力,以针对被审计部门制定审计计划和审计时间表,并将计划提交审计委员会。
检查风险与所需的审计证据数量是反向关系 固有风险与所需的审计证据是正向关系 控制风险与所需的审计证据数量是正向关系 注册会计师可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与所需的审计证据数量是正向关系
审计证据的相关性与可靠性较高时,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相对较少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较高,适当性就较低 审计证据的相关与可靠程度较低时,所需的审计证据的数量就应相对增加 审计证据的适当性较高时,充分性可较低
审计风险仅存在于审计活动的计划和证据收集阶段 固有风险和检查风险合并称为被审计单位的重大错报风险 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具有潜在性 审计风险可以控制,但不能完全消除 对于不可控的审计风险,审计人员应该提高风险承受能力
可接受的审计风险与审计证据的数量之间存在反向变动关系 重要性和审计证据的数量之间存在反向变动关系 重要性和审计证据的数量之间存在同向变动关系 注册会计师不能通过不合理地人为调高重要性水平,降低审计风险
询问被审计单位的人员 检查文件和报告 穿行测试 分析被审单位特定控制的运用
审计重要性水平越高, 所需审计证据越少, 可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越高, 则所需审计证据也越少, 因此审计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水平成正向关系 一般而言, 审计证据的相关与可靠程度越高, 则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就可减少;反之,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越强, 则其适当性越高 通过监盘获取的实物证据可以有力地证实实物资产在会计报表上列示的恰当性 控制风险初步评估水平越低, 应取得关于内控设计合理和运行有效的证据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