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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由债权人会议选举产生 管理人应当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 管理人应当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 管理人的报酬属于破产费用,不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管理人经人民法院许可方可辞去职务
李某应当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后,决定继续或者停止甲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李某对甲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与刘某还未履行完毕的一笔生意决定解除合同 李某经人民法院许可,聘用王某为必要的工作人员。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与债权人会议商定 在履行管理人的职务过程中,李某因为身体原因向债权人会议辞去职务
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管理人可以自行聘用工作人员 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 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__提议时 债权人委员会向债权人会议__提议时 占债权总额1/3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__提议时 占债权总额1/3的债权人(其中50%的债权有财产担保)向债权人会议__提议时
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管理人可以自行根据工作的需要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 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 并回答询问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 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辞去职务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通过清偿债务取回置物或留置物 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转让知识产权 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通过清偿债务取回质物或留置物
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召开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委员会要求时可以召开债权人会议 管理人要求时可以召开债权人会议 占债权总额1/5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可以召开债权人会议
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辞去职务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通过清偿债务取回质物或留置物 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__提议时 债权人委员会向债权人会议__提议时 占债权总额1/3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__提议时 占债权总额1/3的债权人(其中50%的债权有财产担保)向债权人会议__提议时
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辞去职务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通过清偿债务取回置物或留置物 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该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拍卖甲公司车辆支出的费用 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的交通费用 管理人的报酬 管理人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债权人会议__由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选举产生,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债权人会议对不履行职责的管理人有权更换 债权人会议有权决定对管理人的报酬事项 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债权人会议的询问、监督
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管理人可以自行根据工作的需要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 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 并回答询问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 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 管理人经人民法院许可聘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或者管理人确有必要聘请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人员处理重大诉讼、仲裁、执行或者审计等专业性较强工作,如所需费用需要列入破产费用的,应当经债权人会议同意 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并且无法与管理人协商一致的,由债权人会议决定是否调整 对清算组中参与工作的有关政府部门派出的工作人员,不支付报酬
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辞去职务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通过清偿债务取回置物或留置物 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管理、 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 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辞去职务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通过清偿债务取回置物或留置物 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