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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低适用税率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项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续拒扣 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是应纳税额 应纳销售行为适用于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在停止抵扣进项税额期间,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在恢复抵扣进项税额资格后抵扣 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核准恢复抵扣进项税额资格后,其在停止抵扣进项税额期间发生的进项税额一律不得抵扣
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我国从事销售不动产的单位 增值税应纳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增值税在零售环节实行价内税,零售以前的其他环节实行价外税 增值税实行差别税率
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应计入递延收益科目 应将购入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确认为固定资产
我国增值税纳税期限有1日、3日、5日、10日、15日 纳税人应纳税额越大,纳税期限越大 纳税人应纳税额越小,纳税期限越短 最长纳税期限为3个月
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3% 应纳税额等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 当期进项税额等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 增值税在零售环节实行价内税 .
增值税的计算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增值税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达到起征点的,超过部分计算缴纳增值税 对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低适用税率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是应纳税额 应纳销售行为适用于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免征增值税 按 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按 5%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按 5%征收率减按 1. 5%计算应纳税额
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允许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未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应按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3%填写申报表 应报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但应纳税款按17%计算 应视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报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相应附表 应按小规模纳税人管理,报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应纳税款按3%计算
通常当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而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当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征收 小规模纳税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企业购人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支付的增值税额可计人进项税额,并由销项税额抵扣,而不计入购入货物的成本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也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3% 应纳税额等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 当期进项税额等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 增值税在零售环节实行价内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 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就是购买方支付的进项税额
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以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
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额+增值税税额)/(1-消费税税额)x消费税税额 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额)x消费税税额 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额)x消费税税额 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额+增值税税额)/(1+消费税税额)x消费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