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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6月1日,朱某与杨某酒后打架,致使杨某多处软组织挫伤。甲市市北区公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第(1)项的规定,以朱某殴打他人为由,于同年6月3日给予朱某行政拘留5天、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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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卷四《问答集》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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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6月1日朱某与杨某酒后打架致使杨某多处软组织挫伤甲市市北区公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
杨某男28岁朱某杨某之妻女27岁1998年1月底杨某酒后驾驶130型汽车路过某学校门口时朱某坐在驾驶
交通肇事罪
过失致人重伤罪
故意杀人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
1998年6月1日朱某与杨某酒后打架致使杨某多处软组织挫伤甲市市北区公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
杨某男28岁朱某杨某之妻女27岁1998年1月底杨某酒后驾驶130型汽车路过某学校门口时朱某坐在驾驶
强奸后杀人
抢劫后将被抢劫人杀死
非法拘禁致人死亡
侮辱他人致人自杀
1998年6月1日朱某与杨某酒后打架致使杨某多处软组织挫伤甲市市北区公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
1998年6月1日朱某与杨某酒后打架致使杨某多处软组织挫伤甲市市北区公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
1998年6月1日朱某与杨某酒后打架致使杨某多处软组织挫伤甲市市北区公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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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男28岁朱某杨某之妻女27岁1998年1月底杨某酒后驾驶130型汽车路过某学校门口时朱某坐在驾驶
交通肇事罪
故意杀人罪
过失致人残废罪
过失致人重伤罪
杨某男28岁朱某杨某之妻女27岁1998年1月底杨某酒后驾驶130型汽车路过某学校门口时朱某坐在驾驶
交通肇事罪
故意杀人罪
过失致人残废罪
过失致人重伤罪
杨某男28岁朱某杨某之妻女27岁1998年1月底杨某酒后驾驶130型汽车路过某学校门口时朱某坐在驾驶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7年以上有期徒刑
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某市检察院对杨某以受贿罪提起公诉并于1998年4月18日将杨某刑事拘留同年4月24日对其作出逮捕的决
应当对杨某赔偿。损失应当从1998年4月24日起计算至1999年6月20日
应当对杨某赔偿。损失应当从1998年4月18日起计算至于1999年6月20日
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为市检察院和一审人民院
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市检察院
1998年6月1日朱某与杨某酒后打架致使杨某多处软组织挫伤甲市市北区公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
杨某男28岁朱某杨某之妻女27岁1998年1月底杨某酒后驾驶130型汽车路过某学校门口时朱某坐在驾驶
交通肇事罪
过失致人重伤罪
故意杀人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
1998年6月1日朱某与杨某酒后打架致使杨某多处软组织挫伤甲市市北区公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
杨某男28岁朱某杨某之妻女27岁1998年1月底杨某酒后驾驶130型汽车路过某学校门口时朱某坐在驾驶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7年以上有期徒刑
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1998年6月1日朱某与杨某酒后打架致使杨某多处软组织挫伤甲市市北区公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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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林某省A县B乡政府干部家住该县B乡小寨村2003年6月24日下午1时许王哆林和同事王晓祝周小林三人到王大棚家住A县张家村镇开办的位于该县集贸市场内的忘怀茶馆吃饭饭后不慎将内装有10000元现金和几张单据的棕色皮包遗忘在饭店餐桌上王大棚在收拾餐桌时见到该包经查看内有现金即将该包藏匿约一个小时后王晓林发现丢失皮包回忆起遗忘在王大棚的餐馆里即和同事三人一同返回餐馆询问王大棚矢口否认拾到皮包的事实王晓林当面表示如果交出皮包愿意重谢王大棚仍不承认拾到皮包当晚王晓林又托与王大棚丈夫熟悉的刘林前去说合王大棚再次否认王跷林无奈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传讯王大棚还是否认拾到皮包之事直到第三天公安人员向王大棚的家人询问此事并向王大棚进行教育时王大棚才向公安机关交代了自己拾包及企图占有的事实公安机关从王大棚处提取了皮包及10000元现金等物发还给了王晓林 2003年7月28日王晓林向河南A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指控被告人王大棚犯侵占罪王晓林同事王晓祝周小林两人各写书面证言一份并表示愿意为王晓林出庭作证王晓祝住B乡大庄村周小林住址与王晓林相同 现假定你是自诉人王晓林的委托代理人请根据上述案情撰写刑事自诉状
河南省甲市的李某与住在乙市的杨某是关系很好的朋友2001年5月杨某想买一辆卡车跑运输因资金不够向李某借5万元钱李某划给杨某一张5万元的支票两人签订了借款协议协议约定杨某一年后还钱最迟不迟于5月底除此以外两人再无其他债务纠纷到2002年5月10日李某来到杨某跑运输的地方当着众人的面对杨某讲自己的公司资金周转不灵问杨某为什么还不还钱杨某觉得当着众人的面很下不了台心想都是自家兄弟这样做也太不给面子了于是赌气说我没有借你钱你不要瞎说!李某于是准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问题如果杨某及其家人拒不接受法院送达的支付令法院应做如何处理
被告人孙小圣男32岁中国农业银行某县支行某镇营业所储蓄员某县农业银行举办888有奖储蓄公开发行奖券每张奖券面额为5元定期1年发行一组20万户总金额100万元共设四类奖2221个其中特等奖1个奖金1万元1月12日被告人孙小圣在该县银行存款并代表营业所领取2万元奖券回来后将奖券分摊给本所职工销售自己负责发行2000元的奖券3月12日该县银行存款股副股长李某某带着该县西南山区未售完的1.5万元奖券到营业所要求孙小圣再承担1.5万元奖券的发行任务并告诉孙小圣奖券必须在3月15日抽桨前发放完3月14日孙小圣已售出11200元奖券尚有5800元奖券未售出3月11日上午8时孙小圣到镇供销社推销了5000元奖券他在办理财经手续时让出纳员将转账支票日期写为9月14日当时孙小圣没有把奖券交给供销社上午9时许孙小圣骑车去县城看到摇奖结果遂赶回镇里孙小圣将含有特等奖的800元奖券留下将另外5000元奖券送给镇供销社4月3日孙小圣找到其好友刘某某到县银行兑现奖金1万元占为已有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孙小圣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为什么
甲乙两人互发E-mail协商洽谈合同4月30日甲称我有笔记本电脑一台配置为......九成新8000元欲出手5月1日乙回电称东西不错7800元可要甲于5月2日回复可以5月7日到我这儿来取乙于5月4日回电同意甲于当日上午收到该回电上述E-mail为甲乙二人分别在A地B地所发甲的经常居住地为C地乙的经常居住地为D地5月7日乙到甲处取电脑发现甲的电脑运行速度明显比正常的慢比约定的标准差得多自己无法使用便拒绝接受甲遂降低价格以3000元出手乙同意并取走电脑此时丙正急需一台笔记本电脑而苦于无处购买乙就将该电脑卖给丙并约定由丙向甲付款甲的电脑上本来染有病毒但甲不知情乙问有无病毒是否需要杀毒时甲说使用多年从未感染上病毒结果丙在使用时病毒发作硬盘被锁死整台电脑报废对此丙要求乙赔偿他经济损失4000元问题若丙届时未付款他是否应当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人们通常将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的主要负责人称为一把手一把手既是权力的主要行使者又是权力行使后果的第一责任人地位举足轻重一把手个人素质的高低权力运作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其本人的能力与形象而且直接关系到单位的兴衰成败由于一把手大权在握如监督不力或机制上存在漏洞很容易滋生腐败 ××县检察院对近年来查办职务犯罪的情况进行了统计当地一把手职务犯罪现象呈逐渐上升的势头1997年至2003年7月底该院共立案查办一把手职务犯罪案件32件32人其中1997年4件4人2000年6件6人2002年7件7人2003年1月至7月就已有6件6人 通过对查办的案件进行分析检察官总结出这类案件犯罪嫌疑人的主要特点呈六多即党员多党政企业负责人多受贿贪污多粮食教育电力系统发案多大要案多伙同下属犯罪多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以一把手为首的窝案串案突出如2000年该院查办的以县交通局原局长为首的窝案串案涉案人员达9人2002年查办的以原县粮食局长为首的窝案串案涉案人员达12人 问题 是什么原因使这些一把手纷纷坠人犯罪的深渊泥请你作简要分析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认为正确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证照齐全1997年国务院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市政府根据其中确认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据此市工商局将乙丙两家屠宰场营业执照吊销卫生局也将卫生许可证吊销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对此不服找到市政府市政府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需遵守执行三家屠宰场提起行政诉讼请回答下列问题谁是此案的被告理由何在
A实业公司在生产某治理污水的产品时需要一种化工原料该公司的采购经理李某问遍其所熟知的公司和厂家均未找到符合该公司质量要求的该种化工原料履行期一天天迫近李某忽然想起自己的一位同学王某也在化工行业工作便打电话给王某王某说自己的公司也没有这种化工原料李某便委托王某帮助打听哪里卖这种原料如果真能尽快找到的话李愿以公司名义向其支付一定报酬王某应允后王某经多方联系果然发现与其同市的B公司库存有这种化工原料卖价为5万元/吨王某迅速告知李某同时说明自己因联系该项事务共花去费用1000元李某表示愿支付3000元作为报酬同时二人在电话里达成一项委托协议由王某协助李某购买该化工原料14吨并代办运输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李某所在公司负担于是王某来到B公司找到负责经理张某张某说目前公司只剩下该种原料14吨而且由于紧俏价格已涨到8万元/吨这时又有一公司采购人员前来洽谈购买该原料事宜王某急忙电话联系李某欲告知该情况可电话却一直没有人接由于没有其他联系手段王某只好签署了该合同后王某和李某取得联系李某说当天自己正在办理从公司辞职手续于是李某陪同王某一起找到A公司新经理刘某刘某认为王某签订的合同价格过高公司难以承受于是拒绝承认王某与B公司签订的合同请根据合同法及有关原理回答王某接受李某请求为其寻找原料并代为购买王某和李某之间的口头合同是什么性质
段锋1991年5月出生于2007年8月与李琳1990年8月出生相识建立恋爱关系后不到两个月两人即在段锋的工厂单身宿舍同居同居后两人常因琐事争吵2007年11月14日晚李与段又发生争吵段欲外出躲避被李拉住不放二人争吵时住隔壁的赵某韩某王某等三人前来劝架段因李不放手恼羞成怒威胁李再不松手就将其衣服扯光李仍不松手段把李身穿的睡衣及内衣裤全部扯掉赵某见状扔给李一件外衣李因穿衣而松手后段即走出宿舍以后两人继续同居并仍常因生活琐事争吵2008年5月日两人争吵时段打伤了李李去医院诊治县医院诊断为轻伤李为治疗而花费了2000余元医药费李因感到与段不能再继续维持同居关系于2008年6月13日向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所提诉讼请求共两项即要求段锋赔偿全部医药费解除与段的同居关系所提请求的主要理由一是段锋系致伤责任人医药费理应由其承担二是两人经常争吵并曾受当众扯光衣服之侮辱两人同居无法维持 县法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段锋打伤李琳及当众扯光其衣服的侮辱行为已构成犯罪因此决定将本案转刑庭处理刑庭认为本案系自诉案件故在决定采用独任审判后由审判员通知李琳作为刑事诉讼自诉人并将其民事诉状作为刑事自诉书同时告知段有权聘请辩护律师但段表示不请律师法院决定于2008年7月20日公开审理本案开庭前一天李琳告知法院她不愿控告段犯罪仍只想通过法院解除与段的同居关系并让段赔偿医药费因开庭日期已定县法院刑庭决定如期开庭开庭审理时只有段锋一人到庭法庭审理时只对段进行了讯问讯问后由于事实清楚段锋亦全部承认故未让段锋作最后陈述随即当庭作出判决对其以伤害罪和侮辱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两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半并告知段锋有上诉权及上诉期限但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未作出处理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有无违反刑事诉讼法的做法
甲乙丙了四个国有企业和戊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己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2008年8月1日乙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情形如下1该公司共有董事7人有5人亲自出席列席本次董事会的监事A向会议提交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董事出具的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委托书该委托书委托A代为行使本次董事会的表决权2董事会会议结束后所有决议事项均载人会议记录并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2008年9月1日公司召开的股__会作出如下决议1更换两名监事一是由甲国有企业的代表杨某代替乙国有企业代表韩某出任该公司的监事二是公司职工代表曹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赵某2为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决定发行公司债券500万元3公司法定公积金2000万元中提取500万元转增公司资本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存在不妥之处为什么
某山区农民刘甲因左眼失明容貌丑陋年近40尚未娶亲2004年10月刘甲经人介绍以5000元从人贩子手中买回一被拐卖的湖南籍妇女当晚刘甲强迫该妇女拜堂成亲并欲与该妇女发生关系该妇女誓死不从刘甲遂将其推入柴房用铁链将门锁死并扬言不乖乖地听话做我老婆就关你一辈子!10天后刘甲闯进柴房欲强行与该妇女发生性关系该妇女奋力__大声呼救声音招来刘甲弟弟刘乙妹妹刘丙刘甲骂道笨蛋!看什么还不赶快过来帮忙!于是刘乙上前按住该妇女的脚刘丙按住该妇女的手刘甲对其实施了强奸两天后乡派出所接群众举报派民警前来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刘甲手持两把菜刀堵在门口扬言女人是我花钱买回来的不拿钱休想放人!双方僵持中刘乙趁人不备__到村里大喊公安局到我家抢人了!纠集了数十人将民警团团围住达5个小时之久民警无奈之下只好撤回当夜刘甲与刘乙刘丙商量认为如果民警再来很可能会人财两空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被收买的妇女卖掉刘乙刘丙表示同意于是刘甲与刘乙连夜将被拐卖的妇女转移到邻县托人以3000元将其卖掉因买主手头现金不足当夜刘甲和刘乙只取回2000元剩余部分由刘丙3日后取回 问题刘甲刘乙刘丙三人的行为各构成什么罪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如果构成其各自地位如何
甲乙两人互发E-mail协商洽谈合同4月30日甲称我有笔记本电脑一台配置为......九成新8000元欲出手5月1日乙回电称东西不错7800元可要甲于5月2日回复可以5月7日到我这儿来取乙于5月4日回电同意甲于当日上午收到该回电上述E-mail为甲乙二人分别在A地B地所发甲的经常居住地为C地乙的经常居住地为D地5月7日乙到甲处取电脑发现甲的电脑运行速度明显比正常的慢比约定的标准差得多自己无法使用便拒绝接受甲遂降低价格以3000元出手乙同意并取走电脑此时丙正急需一台笔记本电脑而苦于无处购买乙就将该电脑卖给丙并约定由丙向甲付款甲的电脑上本来染有病毒但甲不知情乙问有无病毒是否需要杀毒时甲说使用多年从未感染上病毒结果丙在使用时病毒发作硬盘被锁死整台电脑报废对此丙要求乙赔偿他经济损失4000元问题在甲乙互发的电子邮件中哪一个构成承诺
某市工艺美术厂采购员刘衫2002年3月20日外出联系业务一直未归直至2007年仍无音讯5年来刘衫的妻子马芳和刘衫的父母以及工艺美术厂多方寻找均无结果由于刘衫是因公外出下落不明的工艺美术厂按月将刘的工资发给刘妻马芳至2007年刘衫下落不明已达5年工艺美术厂准备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刘衫死亡给其亲属一次性抚恤金从而结束目前这种状态刘衫的父母则认为不能直接申请宣告刘衫死亡应该先申请宣告失踪工艺美术厂认为自己有权申请即向法院提出申请但遭法院裁决驳回2007年5月刘衫的妻子未经刘衫父母同意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人民法院受理了刘衫妻子的申请于2007年7月15日发布公告2008年7月25日法院作出判决宣告刘衫死亡刘衫的财产被分给马芳和他的父母马芳不久便改嫁他人不料刚结婚半个月马芳的丈夫便在一次车祸中丧生2008年 11月刘衫从外地回到家里原来刘衫出差到外地受他人怂恿用公款做起了买卖不料买卖赔了公款一文不剩刘衫无脸回家又怕承担刑事责任于是在外待了5年后来终于思家心切便回来了刘衫回家后得知一切便首先提出要与马芳恢复夫妻关系马芳不同意与刘衫复婚刘衫诉至法院要求与马芳复婚并返还其原有财产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设刘衫被认为下落不明的原因是由于马芳隐瞒真实情况造成马芳应如何承担责任
河南省甲市的李某与住在乙市的杨某是关系很好的朋友2001年5月杨某想买一辆卡车跑运输因资金不够向李某借5万元钱李某划给杨某一张5万元的支票两人签订了借款协议协议约定杨某一年后还钱最迟不迟于5月底除此以外两人再无其他债务纠纷到2002年5月10日李某来到杨某跑运输的地方当着众人的面对杨某讲自己的公司资金周转不灵问杨某为什么还不还钱杨某觉得当着众人的面很下不了台心想都是自家兄弟这样做也太不给面子了于是赌气说我没有借你钱你不要瞎说!李某于是准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问题李某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吗如果可以应向哪个法院申请支付令
2008年冯健在北京某区集体企业明光电子元件厂附近买下一处房屋准备装修后经营饭店为方便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冯健与明光电子元件厂的领导达成协议冯健经营的饭店__在明光电子元件厂冯健每年付给明光电子元件厂一笔__费饭店也因此登记注册为北京市某区明光电子元件厂餐饮服务中心为了顺利对外开展营业冯健找到自己开小型装修公司的好朋友王兆安帮忙进行装修事后冯健以餐饮服务中心的名义开出5万元装修费的欠条饭店正式营业后冯健并未按约定付款王兆安觉得朋友欠些钱肯定是因一时经济紧张等过一段时间手头宽裕了自然会还的但是王兆安的妻子张丽对此表示不满半年以后冯健仍然没有还款这时王兆安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不得不向冯健索要装修费但是冯健否认有此事王兆安一怒之下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冯健提出王兆安的弟弟王亿安经常来饭店吃饭已经欠下3000元的账故对王兆安提起反诉审理过程中冯健还申请对王兆安提供的装修费的欠条进行重新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该欠条是伪造的原来因为拖欠的时间过长王兆安已经无法找到原来的欠条于是王兆安模仿冯健的笔迹自己写了一张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驳回王兆安的诉讼请求 王兆安在法定期间没有提起上诉但是不久他在清理书房的时候找到了原来装修费的欠条王兆安由此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提起再审后冯健向法院提议进行调解王兆安也表示同意最后本案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如果张丽在王兆安不愿向朋友冯健追债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冯健还款对此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陈某是某实业开发公司的总经理一日陈某了解到某产品在国内市场上是空白在国际市场上也是量少价高而且又了解到几个大公司也在研制此产品但在研制过程中均遇到了技术难关正在集中力量攻克于是陈某便找到北京某技术研究院经过磋商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约定该技术研究院年底前研制出此产品由陈某所在实业开发公司一次性支付开发费50万元其中预付10万元作为开发经费并约定开发成功两年内该研究院不得将该技术转让给他人而由陈某的公司独家使用后该研究院果然在年底前研制出此产品陈某的公司即着手生产同时由于陈某的公司无出口自营权便与乙外贸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委托代为出口其产品合同约定陈某的开发公司每月向乙公司交付一批产品由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出口销售价格按国际市场价格自由掌握销售后开发公司于10天内支付报酬迟延支付要承担违约金责任1年后的9月份该产品又进入销售淡季乙公司便自己买下开发公司9月份交来的产品按国际市场价格1个月后价格上扬乙公司才将该批产品卖出获得差价20万元陈某得知后在送来11月份的产品时向乙公司提出异议认为乙公司的投机行为未经陈某的公司同意要求将这20万元差价归属于自己否则拒绝支付10月份的报酬根据合同法有关内容回答对于研发中的风险责任双方应如何承担
甲乙丙了四个国有企业和戊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己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2008年8月1日乙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情形如下1该公司共有董事7人有5人亲自出席列席本次董事会的监事A向会议提交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董事出具的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委托书该委托书委托A代为行使本次董事会的表决权2董事会会议结束后所有决议事项均载人会议记录并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2008年9月1日公司召开的股__会作出如下决议1更换两名监事一是由甲国有企业的代表杨某代替乙国有企业代表韩某出任该公司的监事二是公司职工代表曹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赵某2为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决定发行公司债券500万元3公司法定公积金2000万元中提取500万元转增公司资本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股__会会议决定发行公司债券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2008年冯健在北京某区集体企业明光电子元件厂附近买下一处房屋准备装修后经营饭店为方便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冯健与明光电子元件厂的领导达成协议冯健经营的饭店__在明光电子元件厂冯健每年付给明光电子元件厂一笔__费饭店也因此登记注册为北京市某区明光电子元件厂餐饮服务中心为了顺利对外开展营业冯健找到自己开小型装修公司的好朋友王兆安帮忙进行装修事后冯健以餐饮服务中心的名义开出5万元装修费的欠条饭店正式营业后冯健并未按约定付款王兆安觉得朋友欠些钱肯定是因一时经济紧张等过一段时间手头宽裕了自然会还的但是王兆安的妻子张丽对此表示不满半年以后冯健仍然没有还款这时王兆安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不得不向冯健索要装修费但是冯健否认有此事王兆安一怒之下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冯健提出王兆安的弟弟王亿安经常来饭店吃饭已经欠下3000元的账故对王兆安提起反诉审理过程中冯健还申请对王兆安提供的装修费的欠条进行重新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该欠条是伪造的原来因为拖欠的时间过长王兆安已经无法找到原来的欠条于是王兆安模仿冯健的笔迹自己写了一张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驳回王兆安的诉讼请求 王兆安在法定期间没有提起上诉但是不久他在清理书房的时候找到了原来装修费的欠条王兆安由此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提起再审后冯健向法院提议进行调解王兆安也表示同意最后本案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冯健对王兆安提起反诉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陈某是某实业开发公司的总经理一日陈某了解到某产品在国内市场上是空白在国际市场上也是量少价高而且又了解到几个大公司也在研制此产品但在研制过程中均遇到了技术难关正在集中力量攻克于是陈某便找到北京某技术研究院经过磋商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约定该技术研究院年底前研制出此产品由陈某所在实业开发公司一次性支付开发费50万元其中预付10万元作为开发经费并约定开发成功两年内该研究院不得将该技术转让给他人而由陈某的公司独家使用后该研究院果然在年底前研制出此产品陈某的公司即着手生产同时由于陈某的公司无出口自营权便与乙外贸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委托代为出口其产品合同约定陈某的开发公司每月向乙公司交付一批产品由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出口销售价格按国际市场价格自由掌握销售后开发公司于10天内支付报酬迟延支付要承担违约金责任1年后的9月份该产品又进入销售淡季乙公司便自己买下开发公司9月份交来的产品按国际市场价格1个月后价格上扬乙公司才将该批产品卖出获得差价20万元陈某得知后在送来11月份的产品时向乙公司提出异议认为乙公司的投机行为未经陈某的公司同意要求将这20万元差价归属于自己否则拒绝支付10月份的报酬根据合同法有关内容回答假设该研究院在成功开发的一年后将该技术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也实施该技术生产产品陈某可否选择研究院或丙公司中的任一个作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某市工艺美术厂采购员刘衫2002年3月20日外出联系业务一直未归直至2007年仍无音讯5年来刘衫的妻子马芳和刘衫的父母以及工艺美术厂多方寻找均无结果由于刘衫是因公外出下落不明的工艺美术厂按月将刘的工资发给刘妻马芳至2007年刘衫下落不明已达5年工艺美术厂准备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刘衫死亡给其亲属一次性抚恤金从而结束目前这种状态刘衫的父母则认为不能直接申请宣告刘衫死亡应该先申请宣告失踪工艺美术厂认为自己有权申请即向法院提出申请但遭法院裁决驳回2007年5月刘衫的妻子未经刘衫父母同意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人民法院受理了刘衫妻子的申请于2007年7月15日发布公告2008年7月25日法院作出判决宣告刘衫死亡刘衫的财产被分给马芳和他的父母马芳不久便改嫁他人不料刚结婚半个月马芳的丈夫便在一次车祸中丧生2008年 11月刘衫从外地回到家里原来刘衫出差到外地受他人怂恿用公款做起了买卖不料买卖赔了公款一文不剩刘衫无脸回家又怕承担刑事责任于是在外待了5年后来终于思家心切便回来了刘衫回家后得知一切便首先提出要与马芳恢复夫妻关系马芳不同意与刘衫复婚刘衫诉至法院要求与马芳复婚并返还其原有财产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刘衫要求复婚以及返还财产的请求
被告人孙小圣男32岁中国农业银行某县支行某镇营业所储蓄员某县农业银行举办888有奖储蓄公开发行奖券每张奖券面额为5元定期1年发行一组20万户总金额100万元共设四类奖2221个其中特等奖1个奖金1万元1月12日被告人孙小圣在该县银行存款并代表营业所领取2万元奖券回来后将奖券分摊给本所职工销售自己负责发行2000元的奖券3月12日该县银行存款股副股长李某某带着该县西南山区未售完的1.5万元奖券到营业所要求孙小圣再承担1.5万元奖券的发行任务并告诉孙小圣奖券必须在3月15日抽桨前发放完3月14日孙小圣已售出11200元奖券尚有5800元奖券未售出3月11日上午8时孙小圣到镇供销社推销了5000元奖券他在办理财经手续时让出纳员将转账支票日期写为9月14日当时孙小圣没有把奖券交给供销社上午9时许孙小圣骑车去县城看到摇奖结果遂赶回镇里孙小圣将含有特等奖的800元奖券留下将另外5000元奖券送给镇供销社4月3日孙小圣找到其好友刘某某到县银行兑现奖金1万元占为已有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有奖销售有奖储蓄活动中的贪污行为的罪与非罪的界限如何确定
A实业公司在生产某治理污水的产品时需要一种化工原料该公司的采购经理李某问遍其所熟知的公司和厂家均未找到符合该公司质量要求的该种化工原料履行期一天天迫近李某忽然想起自己的一位同学王某也在化工行业工作便打电话给王某王某说自己的公司也没有这种化工原料李某便委托王某帮助打听哪里卖这种原料如果真能尽快找到的话李愿以公司名义向其支付一定报酬王某应允后王某经多方联系果然发现与其同市的B公司库存有这种化工原料卖价为5万元/吨王某迅速告知李某同时说明自己因联系该项事务共花去费用1000元李某表示愿支付3000元作为报酬同时二人在电话里达成一项委托协议由王某协助李某购买该化工原料14吨并代办运输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李某所在公司负担于是王某来到B公司找到负责经理张某张某说目前公司只剩下该种原料14吨而且由于紧俏价格已涨到8万元/吨这时又有一公司采购人员前来洽谈购买该原料事宜王某急忙电话联系李某欲告知该情况可电话却一直没有人接由于没有其他联系手段王某只好签署了该合同后王某和李某取得联系李某说当天自己正在办理从公司辞职手续于是李某陪同王某一起找到A公司新经理刘某刘某认为王某签订的合同价格过高公司难以承受于是拒绝承认王某与B公司签订的合同请根据合同法及有关原理回答若A公司不履行王某与B公司签订的合同王某即负有何种义务B公司这时如果向法院起诉是否可以把王某与A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为什么
段锋1991年5月出生于2007年8月与李琳1990年8月出生相识建立恋爱关系后不到两个月两人即在段锋的工厂单身宿舍同居同居后两人常因琐事争吵2007年11月14日晚李与段又发生争吵段欲外出躲避被李拉住不放二人争吵时住隔壁的赵某韩某王某等三人前来劝架段因李不放手恼羞成怒威胁李再不松手就将其衣服扯光李仍不松手段把李身穿的睡衣及内衣裤全部扯掉赵某见状扔给李一件外衣李因穿衣而松手后段即走出宿舍以后两人继续同居并仍常因生活琐事争吵2008年5月日两人争吵时段打伤了李李去医院诊治县医院诊断为轻伤李为治疗而花费了2000余元医药费李因感到与段不能再继续维持同居关系于2008年6月13日向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所提诉讼请求共两项即要求段锋赔偿全部医药费解除与段的同居关系所提请求的主要理由一是段锋系致伤责任人医药费理应由其承担二是两人经常争吵并曾受当众扯光衣服之侮辱两人同居无法维持 县法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段锋打伤李琳及当众扯光其衣服的侮辱行为已构成犯罪因此决定将本案转刑庭处理刑庭认为本案系自诉案件故在决定采用独任审判后由审判员通知李琳作为刑事诉讼自诉人并将其民事诉状作为刑事自诉书同时告知段有权聘请辩护律师但段表示不请律师法院决定于2008年7月20日公开审理本案开庭前一天李琳告知法院她不愿控告段犯罪仍只想通过法院解除与段的同居关系并让段赔偿医药费因开庭日期已定县法院刑庭决定如期开庭开庭审理时只有段锋一人到庭法庭审理时只对段进行了讯问讯问后由于事实清楚段锋亦全部承认故未让段锋作最后陈述随即当庭作出判决对其以伤害罪和侮辱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两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半并告知段锋有上诉权及上诉期限但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未作出处理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段表示不请律师时法院应如何做为什么
陈某是某实业开发公司的总经理一日陈某了解到某产品在国内市场上是空白在国际市场上也是量少价高而且又了解到几个大公司也在研制此产品但在研制过程中均遇到了技术难关正在集中力量攻克于是陈某便找到北京某技术研究院经过磋商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约定该技术研究院年底前研制出此产品由陈某所在实业开发公司一次性支付开发费50万元其中预付10万元作为开发经费并约定开发成功两年内该研究院不得将该技术转让给他人而由陈某的公司独家使用后该研究院果然在年底前研制出此产品陈某的公司即着手生产同时由于陈某的公司无出口自营权便与乙外贸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委托代为出口其产品合同约定陈某的开发公司每月向乙公司交付一批产品由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出口销售价格按国际市场价格自由掌握销售后开发公司于10天内支付报酬迟延支付要承担违约金责任1年后的9月份该产品又进入销售淡季乙公司便自己买下开发公司9月份交来的产品按国际市场价格1个月后价格上扬乙公司才将该批产品卖出获得差价20万元陈某得知后在送来11月份的产品时向乙公司提出异议认为乙公司的投机行为未经陈某的公司同意要求将这20万元差价归属于自己否则拒绝支付10月份的报酬根据合同法有关内容回答若陈某逾期仍不支付报酬乙公司有何救济手段
被告人孙小圣男32岁中国农业银行某县支行某镇营业所储蓄员某县农业银行举办888有奖储蓄公开发行奖券每张奖券面额为5元定期1年发行一组20万户总金额100万元共设四类奖2221个其中特等奖1个奖金1万元1月12日被告人孙小圣在该县银行存款并代表营业所领取2万元奖券回来后将奖券分摊给本所职工销售自己负责发行2000元的奖券3月12日该县银行存款股副股长李某某带着该县西南山区未售完的1.5万元奖券到营业所要求孙小圣再承担1.5万元奖券的发行任务并告诉孙小圣奖券必须在3月15日抽桨前发放完3月14日孙小圣已售出11200元奖券尚有5800元奖券未售出3月11日上午8时孙小圣到镇供销社推销了5000元奖券他在办理财经手续时让出纳员将转账支票日期写为9月14日当时孙小圣没有把奖券交给供销社上午9时许孙小圣骑车去县城看到摇奖结果遂赶回镇里孙小圣将含有特等奖的800元奖券留下将另外5000元奖券送给镇供销社4月3日孙小圣找到其好友刘某某到县银行兑现奖金1万元占为已有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若孙小圣与另一职员王某一起推销奖券而王某因病未能一同前往则对王某该定什么罪为什么
被告人是马车夫是从1895年起受雇于经营马车出租业的雇主在受雇期间被告人驾驭双辔马车而其中一匹马为绕缰之马时时用尾巴绕缰绳并用力压低缰绳被告人与雇主对该马的缺点都清楚1896年7月19日被告人正驾驭马车之际该马在某街头突然用尾巴绕缰绳并用力下压被告人虽然想拉缰绳制御该马但不奏效马向前飞跑致行人受伤检察官以过失伤害罪提起公诉但原判法院宣告无罪检察官不服提出上诉案件移至德国帝国法院该法院驳回上诉理由是要肯定基于违反义务的过失责任不能仅凭被告人曾认识到驾驭有恶癖之马可能伤害行人还要以被告人当时是否能基于该认识而向雇主提出拒绝使用此马但我们不能期待被告人不顾自己的职业损失违反雇主的命令而拒绝使用此马因此被告人不负过失责任 [答题要求] 1.运用所掌握的刑法学知识论述本案中所包含的法理 2.要点充分逻辑严密语言流畅表述准确
2008年冯健在北京某区集体企业明光电子元件厂附近买下一处房屋准备装修后经营饭店为方便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冯健与明光电子元件厂的领导达成协议冯健经营的饭店__在明光电子元件厂冯健每年付给明光电子元件厂一笔__费饭店也因此登记注册为北京市某区明光电子元件厂餐饮服务中心为了顺利对外开展营业冯健找到自己开小型装修公司的好朋友王兆安帮忙进行装修事后冯健以餐饮服务中心的名义开出5万元装修费的欠条饭店正式营业后冯健并未按约定付款王兆安觉得朋友欠些钱肯定是因一时经济紧张等过一段时间手头宽裕了自然会还的但是王兆安的妻子张丽对此表示不满半年以后冯健仍然没有还款这时王兆安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不得不向冯健索要装修费但是冯健否认有此事王兆安一怒之下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冯健提出王兆安的弟弟王亿安经常来饭店吃饭已经欠下3000元的账故对王兆安提起反诉审理过程中冯健还申请对王兆安提供的装修费的欠条进行重新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该欠条是伪造的原来因为拖欠的时间过长王兆安已经无法找到原来的欠条于是王兆安模仿冯健的笔迹自己写了一张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驳回王兆安的诉讼请求 王兆安在法定期间没有提起上诉但是不久他在清理书房的时候找到了原来装修费的欠条王兆安由此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提起再审后冯健向法院提议进行调解王兆安也表示同意最后本案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本案以调解结案应如何处理原审判决
某市工艺美术厂采购员刘衫2002年3月20日外出联系业务一直未归直至2007年仍无音讯5年来刘衫的妻子马芳和刘衫的父母以及工艺美术厂多方寻找均无结果由于刘衫是因公外出下落不明的工艺美术厂按月将刘的工资发给刘妻马芳至2007年刘衫下落不明已达5年工艺美术厂准备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刘衫死亡给其亲属一次性抚恤金从而结束目前这种状态刘衫的父母则认为不能直接申请宣告刘衫死亡应该先申请宣告失踪工艺美术厂认为自己有权申请即向法院提出申请但遭法院裁决驳回2007年5月刘衫的妻子未经刘衫父母同意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人民法院受理了刘衫妻子的申请于2007年7月15日发布公告2008年7月25日法院作出判决宣告刘衫死亡刘衫的财产被分给马芳和他的父母马芳不久便改嫁他人不料刚结婚半个月马芳的丈夫便在一次车祸中丧生2008年 11月刘衫从外地回到家里原来刘衫出差到外地受他人怂恿用公款做起了买卖不料买卖赔了公款一文不剩刘衫无脸回家又怕承担刑事责任于是在外待了5年后来终于思家心切便回来了刘衫回家后得知一切便首先提出要与马芳恢复夫妻关系马芳不同意与刘衫复婚刘衫诉至法院要求与马芳复婚并返还其原有财产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人民法院受理刘衫妻子马芳的申请并作出了死亡宣告是否正确为什么
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证照齐全1997年国务院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市政府根据其中确认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据此市工商局将乙丙两家屠宰场营业执照吊销卫生局也将卫生许可证吊销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对此不服找到市政府市政府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需遵守执行三家屠宰场提起行政诉讼请回答下列问题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属于何性质的行为工商局卫生局能否据此吊销乙丙的执照与许可证
段锋1991年5月出生于2007年8月与李琳1990年8月出生相识建立恋爱关系后不到两个月两人即在段锋的工厂单身宿舍同居同居后两人常因琐事争吵2007年11月14日晚李与段又发生争吵段欲外出躲避被李拉住不放二人争吵时住隔壁的赵某韩某王某等三人前来劝架段因李不放手恼羞成怒威胁李再不松手就将其衣服扯光李仍不松手段把李身穿的睡衣及内衣裤全部扯掉赵某见状扔给李一件外衣李因穿衣而松手后段即走出宿舍以后两人继续同居并仍常因生活琐事争吵2008年5月日两人争吵时段打伤了李李去医院诊治县医院诊断为轻伤李为治疗而花费了2000余元医药费李因感到与段不能再继续维持同居关系于2008年6月13日向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所提诉讼请求共两项即要求段锋赔偿全部医药费解除与段的同居关系所提请求的主要理由一是段锋系致伤责任人医药费理应由其承担二是两人经常争吵并曾受当众扯光衣服之侮辱两人同居无法维持 县法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段锋打伤李琳及当众扯光其衣服的侮辱行为已构成犯罪因此决定将本案转刑庭处理刑庭认为本案系自诉案件故在决定采用独任审判后由审判员通知李琳作为刑事诉讼自诉人并将其民事诉状作为刑事自诉书同时告知段有权聘请辩护律师但段表示不请律师法院决定于2008年7月20日公开审理本案开庭前一天李琳告知法院她不愿控告段犯罪仍只想通过法院解除与段的同居关系并让段赔偿医药费因开庭日期已定县法院刑庭决定如期开庭开庭审理时只有段锋一人到庭法庭审理时只对段进行了讯问讯问后由于事实清楚段锋亦全部承认故未让段锋作最后陈述随即当庭作出判决对其以伤害罪和侮辱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两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半并告知段锋有上诉权及上诉期限但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未作出处理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法院能否受理此案
A实业公司在生产某治理污水的产品时需要一种化工原料该公司的采购经理李某问遍其所熟知的公司和厂家均未找到符合该公司质量要求的该种化工原料履行期一天天迫近李某忽然想起自己的一位同学王某也在化工行业工作便打电话给王某王某说自己的公司也没有这种化工原料李某便委托王某帮助打听哪里卖这种原料如果真能尽快找到的话李愿以公司名义向其支付一定报酬王某应允后王某经多方联系果然发现与其同市的B公司库存有这种化工原料卖价为5万元/吨王某迅速告知李某同时说明自己因联系该项事务共花去费用1000元李某表示愿支付3000元作为报酬同时二人在电话里达成一项委托协议由王某协助李某购买该化工原料14吨并代办运输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李某所在公司负担于是王某来到B公司找到负责经理张某张某说目前公司只剩下该种原料14吨而且由于紧俏价格已涨到8万元/吨这时又有一公司采购人员前来洽谈购买该原料事宜王某急忙电话联系李某欲告知该情况可电话却一直没有人接由于没有其他联系手段王某只好签署了该合同后王某和李某取得联系李某说当天自己正在办理从公司辞职手续于是李某陪同王某一起找到A公司新经理刘某刘某认为王某签订的合同价格过高公司难以承受于是拒绝承认王某与B公司签订的合同请根据合同法及有关原理回答王某与B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对委托人A公司有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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