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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固定利率国债、浮动利率公司债券等,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条件的,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购入的股权投资也可能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企业购入的持有期限不确定的固定利率国债,可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确认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一经计提减值不能转回 持有至到期投资一经计提减值不能转回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的减值可以转回 长期股权投资计提的减值可以转回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活跃的交易市场上有报价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 企业在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资实际利率时,应当在考虑金融资产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同时应考虑未来信用损失的影响 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实际利率应在该持有至到期投资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企业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后续计量
企业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固定利率国债、浮动利率公司债券等,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条件的,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购入的股权投资也可能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通常是具有长期性质,但期限较短(1年以内)的债券投资,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条件的,也可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的,应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该投资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 该投资属于非衍生金融资产 期限短于1年的债券投资不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按原账面价值结转持有至到期投资 按重分类日公允价值结转持有至到期投资 按重分类日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孰低结转 不作账务处理
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确认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作为初始入账金额,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企业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后续计量 企业应在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冲减投资成本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将所取得价款与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长期投资性资产所代表的权益进行评估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是对资本的评估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是对被投资企业获利能力的评估 持有至到期投资评估是对被投资企业偿债能力的评估 被投资企业获利能力是持有至到期投资评估的决定因素
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该投资的面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科目 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 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溢价或折价”科目
货币资金属于经营资产 短期权益性投资属于经营资产 应收利息属于金融资产 对于非金融企业而言,持有至到期投资属于金融资产
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的相关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实际收到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取得的价款与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有明确的持有意图持有至到期 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有活跃市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能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以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一定条件下可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该投资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 金融资产的发行方可以按照明显低于其摊余成本的金额清偿 期限短于1年的债券投资不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该投资属于非衍生金融资产
企业从二级市场上购入固定利率的国债、 浮动利率的公司债券等, 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条件的,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企业购入的股权投资也可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通常具有长期性质, 但期限较短(1年以内) 的债券投资,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条件的,也可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内应按照实际利率确认利息收入, 计入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到期日固定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回收金额确定 持有至到期投资属于衍生金融资产 企业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有明确的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
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时需要将处置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与账面价值相等 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时应将相应的减值准备转销 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时应将原确认减值时的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转回
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确认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作为初始入账金额,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企业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后续计量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将所取得价款与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应在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冲减投资成本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持有至到期投资——面值”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能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以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