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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定价安排的适用年度 企业及其所属企业集团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架构 预约定价安排是否追溯适用以前年度 价值链或者供应链分析,以及对成本节约、市场溢价等地域特殊优势的考虑 市场情况的说明,包括行业发展趋势和竞争环境等
企业可以与税务机关就其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达成预约定价安排 预约定价安排包括单边和双边两种类型 企业有谈签预约定价安排意向的,应当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预备会谈申请 预约定价安排适用于主管税务机关向企业送达接收其谈签意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所属纳税年度起3至5个年度的关联交易
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或执行同时涉及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组织协调 预约定价安排包括单边、双边两种类型 预约定价安排应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的税务机关受理 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与企业共同签订的预约定价安排,在执行期内,企业应分别向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报送执行预约定价安排情况的年度报告和实质性变化报告
企业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完备合理,__充分 企业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或B级 税务机关曾经对企业实施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并已经结案 签署的预约定价安排执行期满,企业申请续签,且预约定价安排所述事实和经营环境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 企业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开展预约定价安排谈签工作
预约定价安排的适用年度 预约定价安排涉及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预约定价安排涉及的关联方最近3~5个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 预约定价安排涉及各关联方功能和风险的说明,包括功能和风险划分所依据的机构、人员、费用、资产 企业最近3~5个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同期资料
《单边预约定价安排申请书》 《多边预约定价安排申请书》 《预约定价安排预备会谈申请书》 《预约定价安排谈签意向书》
预约定价安排的适用年度 预约定价安排是否追溯适用以前年度 是否存在成本节约、市场溢价等地域特殊优势 是否涉及国际重复征税及其说明
预约定价安排适用于自企业提交正式书面申请年度的次年起3~5个连续年度的关联 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并不影响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交预约定价安排正式书面申请当年或以前年度关联交易的转让定价调查调整 追溯期适用转让定价调查的有关规定,最长可达5年 如果企业在预约定价安排期满后需要续签,可在预约定价安排执行期满前90天向税务机关提出续签申请
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或执行同时涉及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的,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组织协调 预约定价安排包括单边、双边两种类型 预约定价安排适用于主管税务机关向企业送达接收其谈签意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所属纳税年度起3至5个年度的关联交易 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与企业共同签订的预约定价安排,在执行期内,企业应分别向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报送执行预约定价安排情况的年度报告和实质性变化报告
预约定价安排是企业可以与税务机关就其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达成定价的一种事先安排 预约定价安排的类型不含单边 预约定价安排包括六个阶段的内容 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不影响税务机关对企业不适用预约定价安排的年度及关联交易的特别纳税调査调整和监控管理
预约定价安排可以分为单边、双边和多边三种类型 预约定价安排是企业就其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与税务机关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协商、确认后达成的协议,不适用于以前年度关联交易的调整 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不影响税务机关对企业不适用预约定价安排的年度及关联交易的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和监控管理 预约定价安排适用于主管税务机关向企业送达接收其谈签意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所属纳税年度起3至5个年度的关联交易
预约定价安排包括单边.双边和多边3种类型 预约定价安排一般适用于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依法履行关联申报义务,按规定准备.保存和提供同期资料的企业 预约定价安排适用于自企业提交正式书面申请年度的次年起1至3个连续年度的关联交易 预约定价安排确定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不能适用于申请当年或以前年度关联交易的评估和调整
企业可以与税务机关就其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达成预约定价安排 预约定价安排包括单边和双边两种类型 企业有谈签预约定价安排意向的,应当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预备会谈申请 预约定价安排适用于主管税务机关向企业送达接收其谈签意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所属纳税年度起3至5个年度的关联交易
预约定价安排包括单边、双边和多边3种类型 预约定价安排一般适用于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依法履行关联申报义务、按规定准备、保存和提供同期资料的企业 预约定价安排适用于自企业提交正式书面申请年度的次年起1至3个连续年度的关联交易 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不影响税务机关企业提交预约定价安排正式书面申请当年或以前年度关联交易的转让定价调查调整 预约定价安排确定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不能适用于申请当年或以前年度关联交易评估和调整
《预约定价安排预备会谈申请书》 《预约定价安排谈签意向书》 《预约定价安排正式意向书》 《单边预约定价安排申请书》
预约定价安排可以分为单边、双边、三边和多边四种类型 预约定价安排是企业就其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与税务机关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协商、确认后达成的协议,不适用于以前年度关联交易的调整 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不影响税务机关对企业不适用预约定价安排的年度及关联交易的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和监控管理 预约定价安排适用于主管税务机关向企业送达接收其谈签意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所属纳税年度起3至4个年度的关联交易
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或执行同时涉及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的,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组织协调 预约定价安排包括单边、双边两种类型 预约定价安排适用于主管税务机关向企业送达接收其谈签意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所属纳税年度起3至5个年度的关联交易 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与企业共同签订的预约定价安排,在执行期内,企业应分别向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报送执行预约定价安排情况的年度报告和实质性变化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