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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主体分别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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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的限定性,主要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由承包合同产生  承包经营的客体是土地  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以处分为主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成立时  土地承包经营权台同生效时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时  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征时  
自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成立时设立  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时应当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造册,未经登记造册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合同的主体是法定的  合同内容受到法律规定的约束  草原承包经营合同是双务合同  合同属于要式合同  
承包经营合同是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公民或集体组织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为全民所有的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排他性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一种新型的用益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依土地承包合同而产生  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存续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依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而产生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承包合同取得对土地进行耕种或建造的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只能是从事农业生产的集体组织或公民个人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公民或集体组织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的主要依据是承包经营合同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一种新型的担保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出让或划拨的方式获得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集体所有的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  
主体限定性,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主要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根据发包人和承包人依法订立承包合同而产生,即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  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以使用和收益为主,是以土地为基础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并获取收益的权利  客体限定性,承包经营的客体是土地,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客体不限定性,承包经营的客体是土地,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公民或集体组织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森林和草原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由承包合同约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是依据法律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是依据承包合同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和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承包的土地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和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土地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和个人连续三年弃耕抛荒的,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承包的土地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和个人连续三年弃耕抛荒的,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土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登记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成立  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主体限定性.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主要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根据发包人和承包人依法订立承包合同而产生,即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  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以使用和收益为主,是以土地为基础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并获取收益的权利  客体不限定性,承包经营的客体是土地,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客体限定性,承包经营的客体是土地,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一种新的用益物权  承包经营合同是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公民或集体组织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为全民所有的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利用他人的动产的一种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成立时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时  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时  
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各项权利为法定权利,如有特殊情况时根据国家规定可以变更  在征地补偿时,承包人可以作为独立的权利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独立的财产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而不是仅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被忽视  承包人依用益物权享有自主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基础,任何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  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用益物权,期限较长,比较稳定  合同权利是依双方当事人约定,难以避免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等行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造成侵害  
转包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仍然存在  转包期不应超过承包经营期限  转包期可以由转包合同自由确定  转包不同于转让,转包后承包人仍旧是承包经营合同的主体  
王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王某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李某自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如果王某又将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同村的赵某并办理的登记,则赵某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公民或集体组织  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一般物权具有的优先效力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具有追及效力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是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仍然存在  转包期不应超过承包经营期限  转包期可以由转包合同自由确定  转包不同于转让,转包后承包人仍旧是承包经营合同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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