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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38条第2款后段的规定属于注意规定,要求非法拘禁行为人使用暴力致人死亡时,具有杀人的故意,才能定故意杀人罪 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超出拘禁行为所需范围致人死亡,而没有杀人故意的(以对死亡具有预见可能性为前提),适用第238条第2款后段的规定 非法拘禁致人死亡,但没有使用超出拘禁行为所需范围的暴力的,仍然适用《刑法》第238条第2款前段的规定,以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论处 在非法拘禁的过程中,故意实施伤害行为过失导致被害人死亡的,适用第238条第2款后段的规定,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将持有“大炮”解释成持有枪支,成立非法持有枪支罪,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假药”是没有药效的药,所以有药效的不是假药 将注册与他人商标“相似”的商标解释为刑法第213条假冒注册商标罪中所要求的“注册相同商标”,违反罪刑法定 将刑法第111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属于缩小解释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构成刑法第303条中规定的“聚众赌博” 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实施赌博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应当从重处罚 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刑法第303条规定的赌博罪。
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与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与为境外非法提拱国家秘密、情报罪。
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 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 《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但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 《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
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赌博的(赴境外赌博) 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 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将所配枪支作为借债质押物质押给他人,构成非法出租枪支罪 《刑法》第128条第1款规定的“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 《刑法》第128条第1款规定的“私藏”,是指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人员,在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条件消除后,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私自藏匿所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且拒不交出的行为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为境外机构窃取、刺探国家秘密的 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为境外组织非法提供情报的 为武装叛乱分子提供武器弹药的
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__的财政总预算总决算报告
战时供给敌人军用物资 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 接受敌人的馈赠 为境外的个人提供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