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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税是指依据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给予纳税人减税、免税 减免税是指从应纳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 免税是指免征某一税种、某一项目的税款 各级税务机关应遵循依法、公开、公正、高效、便利的原则,规范减免税管理
申请的减免税项目,依法不需要税务机关审查后执行的,应当及时告知纳税人不受理 申请的减免税材料不详或存在错误的,应当告知并允许纳税人更正 申请的减免税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5个人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的减免税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减免税材料的,应当纳税人的申请
税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税务机关做出的减免税审批决定,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纳税人送达书面决定 减免税审批期间,纳税人不需要办理申报缴纳税款 省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减免税申请,必须在6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
三资企业货物进口时,凭《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申报和减免税 凡列在《选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上的货物都可以减免税 货物进口前,提出减免税申请,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及该批进口货物的发票、装箱单等,由海关签发该批货物的《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三资企业在海关关税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后,签发《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在投资总额内可以免税
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 纳税人也可以直接向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 那当然只能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 纳税人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
三资企业货物进口时,凭《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申报和减免税 凡列在《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上的货物都可以减免税 货物进口前,提出减免税申请,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及该批进口货物的发票、装箱单等,由海关签发该批货物的《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三资企业在海关关税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后,签发《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在投资总额内可以免税
减免税分为核准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 纳税人在享受减免税待遇期间,可以暂不作纳税申报 纳税人同时从事减免项目与非减免项目的,不能分别核算的或核算不清的,由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核定 减免税期限超过1个纳税年度的,每年审批一次
纳税人在享受减免税期间不需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按规定应享受减免税待遇,却未享受而多缴纳税款的,凡属于无明确规定需经税务机关审批或没有规定申请期限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申请减免税,要求退还多缴纳的税款,但不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减免税期限超过1个纳税年度的,不得进行一次性审批 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的,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停止其减免税
投资项目所在地海关与减免税申请人所在地海关不是同一海关的,减免税申请人应当向其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手续 减免税货物转让给进口同一货物享受同等减免税优惠待遇的其他单位的,减免税货物转出申请人的减免税额度不予恢复 减免税货物申办的流程是: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实际进口减免税货物 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减免税货物不得向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抵押
纳税人在享受减免税待遇期间,不需办理纳税申报 减免税期限超过一个纳税年度的,进行一次性审批 减税、免税期满,纳税人应当自期满次日起恢复纳税 纳税人申请减免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附送有关材料
减免税分为核准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 纳税人享受核准类减免税,应当提交核准材料,提出申请,经依法具有批准权限的税务机关按规定核准确认后执行 纳税人依法可以享受减免税待遇,但是未享受而多缴税款的税款,按照有关规定不能退还 减免税的审核是对纳税人提供材料与减免税法定条件的相关性进行审核,不改变纳税人真实申报责任
减免税立法 减免税申请 减免税审批 减免税批复执行 减免税监督检查
投资项目所在地海关与减免税申请人所在地海关不是同一海关的,减免税申涛人应当向投资项目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手续。 在监管年限内,减免税申请人将进口减免税货物转让给不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的,应该事先向受让单位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货物补缴税款和解除监管手续。 减免税申请人以减免税货物向境内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抵押的,应当向海关与货物应缴税款等值的担保金或保函。 减免税货物监管年限届满时,减免税申请人必须向海关申领“海关进口减免税货物解除监管证明”。
已申报已审批的征前减免 非申报非审批的征前减免 退库减免 抵顶欠税
凡列在《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上的货物都可以减免税 三资企业货物进口时,凭《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申报和减免税 货物进口前,提出减免税申请,并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及该批进口货物的发票、装箱单等,由海关签发该批货物的《进山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三资企业在海关关税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后,签发《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在投资总额内可以免税
目前,在我国只有报批类减免税,没有备案类减免税 纳税人同时从事减免税项目和非减免项目的,应当按差额核算 纳税人应享受而未享受减免税待遇而多缴税款的,凡属于无明确规定需经税务机关审批的,纳税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减免税,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不可以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对减免金额较大或减免税条件复杂的项目,统一由省级及以下税务机关进行审批
纳税人在享受减免税待遇期间,可以暂不作纳税申报 减免税期限超过1个纳税年度的,每年审批一次 纳税人申请报批类减免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附送有关资料 纳税人同时从事减免项目与非减免项目的,不能分别核算的或核算不清的,由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核定
采取谁审批谁负责制度 进行减免税基本情况分析 减免税政策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 减免税管理经验以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