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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驶入入口车道,收费员判断并按[货车]键及后4位车牌尾号。 货车驶入出口车道,提示区显示“等待刷卡”,称重信息区显示当前货车的轴型、每个轴重量,已称重车辆的数量,前车及候车的轴重信息。 收费员将驾驶员提供的通行卡放置在IC卡读卡器上刷卡后显示入口站名、应收金额、车牌号等信息,信息提示区显示“刷卡成功”。若出入口信息一致,系统根据货车重量、超限率计算通行费。 收费员回收通行卡,按显示金额收取通行费后,单击[确认]键,打印出票据。 收费员将打印的发票及找零交于驾驶员后,按[确认]键后,自动栏杆抬杆车辆通行,车辆全部通过后,自动栏杆落杆。 系统提示“等待刷卡”,允许收费员处理下一辆车。
属免费车的,收费员不用纠错,直接按入口站所判车型免费放行即可; 属免费车的,收费员按“冲突”键,值班班长解除警报并确认后,由收费员输入正确车辆类型收费 属收费车的,收费员按“冲突”键,值班班长解除警报并确认后,由收费员输入正确车辆类型收费,处理人报监控员记录。
收费员报告班长和监控员,收费员检查打印机后按“重打”键,重新输入正确信息,打票给司机,班长及监控员作好记录 收费员自己操作,收费员检查打印机后按“重打”键,重新输入正确信息,打票给司机。 收费员把票据发给司机,按起杆放行。
在就近治超站移动称台称出总重后,在收费车道插入称重数据,计重收费。 直接询问司机车辆总重,以司机说的为准,在收费车道插入称重数据,计重收费。 以司机提供的磅单为准,在收费车道插入称重数据,计重收费。 叫司机能提供当班次或近日通行各高速公路的票据上的吨位为准,在收费车道插入称重数据,计重收费。
按特情处理 按长车处理 按整车插入处理 按F4+TAB处理
收费员处理操作:不要按“起杆”键,应按“取消”键;如已起杆,则必须按“重打”键。 重新输入正确信息,再次打票交给司机,按“起杆”键放行。 收费员、班长、监控员在错票上签字并注明原因作废票处理。 班长及监控须做好记录。 如是免费车,收费员操作程序相同,免打印通行费收据。
被牵引车处理,收费员在完成牵引车收费后,系统核算被牵引车的重量,按普通计重收费流程进行处理。 拖车处理,由于称重设备无法分离牵引(排障)车与被牵引车,只能得到两车总重。需要人工拆分牵引车和被牵引车的称重数据。 拖车处理应按7键。 牵引车处理,收费员进行计重异常处理,输入牵引车核定重量后收费(若为公务车,则按公务车处理)。
计重收费原则允许复称。 因特殊情况或其它原因,经收费站长同意进行复称的,须要求车辆在原车道以5KM/H匀速通过称台,且只能复称1次,不得换车道复称。 在复称后,收费员应按复称后的称重结果收取通行费。 因司机采用跳称等方式复称的,称重数据相差不大时,按复称后称重数据收费,暂不严查。但是,如果复称后的称重数据相差较大(大于5%),则必须按原有称重数据收费或再次复称。 在使用出口超宽车道时,收费员应当时刻注意车辆过秤的状态,避免出现因S型过秤而导致车辆不完全称重的情况,否则可应要求车辆重新称重。
放行该车,按收费员短款处理 让该车驶离车道,按“重打”键作废票据,再“其他补票”操作该车 让该车驶离车道,按“其他补票”操作该车,票证员后台删除该车收费的信息 让该车退回,按“重打”键作废票据后,在重新操作该车
收费员在征得收费班长同意后,按[轴重]键,自动抓拍车辆图像,同时报告监控员核实显示的轴型、车道和收费员信息。 车道计算机屏幕显示“轴重”操作列表,收费员选择“两辆车合并成一辆车”,按[确认]键,显示当前车合并窗口。 车道程序将把当前车辆与下一辆车的轴组信息合并成一辆车,并重新按车道的轴组信息计算当前车辆的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