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依照租金收入计征 投资联营的房产如果共担风险被投资者按房产计税余值从价征税,如果不共担风险投资者应按租金从租计征 自2008年3月1日起,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应缴纳的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 房产税有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方式
融资租赁租出房产的 以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进展自营的 承受劳务抵付房租的 具有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自用的
房产联营投资,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投资方以固定收入为租金收入,从租计征房产税 以房产联营投资,共担经营风险的,被投资方按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以房产联营投资,共担经营风险的,投资方不再计征房产税 以房产联营投资,不共担经营风险的,投资方按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融资租赁租出房产的 以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出租的 接受劳务抵付房租的 具有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自用的 产权出典的房产
融资租赁租出房产的 以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进行自营的 接受劳务抵付房租的 具有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自用的
对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上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屋租金,应当依法以出租方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纳税人采取融资租赁方式租入房屋的,要按照从租计征方法计征房产税 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以房产联营投资不承担经营风险的 新建房屋融资租赁设备的 以房产联营投资并共担经营风险的 融资租赁房屋的
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业主共同缴纳房产税 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按当地同类房产租金水平确定租金额 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融资租赁的房产,按收取的租金从租计征房产税 经营租赁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有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方式 投资联营的房产如果投资者共担风险按余值从价征税,如果不共担风险应按租金从租计征 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应缴纳的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
房产税可以从价计征 房产税可以从租计征 从价计征适用的税率为12%或4% 从租计征适用的税率为1.2% 工矿区的房屋不纳房产税
对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上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屋租金,应当依法以出租方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纳税人采取融资租赁方式租入房屋的,要按照从租计征方法计征房产税 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融资租赁租出房产的 以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进行自营的几5 接受劳务抵付房租的 具有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自用的
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依照租金收入计征 投资联营的房产,如果共担风险被投资者按房产计税余值从价征税,如果不共担风险投资者应按租金从租计征 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其应缴纳的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 房产税有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方式
房产联营投资,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投资方以固定收入为租金收入,从租计征房产税 以房产联营投资,共担经营风险的,被投资方按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以房产联营投资,共担经营风险的,投资方不再计征房产税 以房产联营投资,不共担经营风险的,投资方按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由产权所有人缴纳房产税 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按照房产净值从价计征房产税 按照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从租计征房产税
纳税人未用于出租的应税房产暂不征收房产税 政府机关出租的空闲房产,应当从租计征房产税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纳税人出借房产,自交付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天然林保护工程相关的房产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