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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某中外合资企业专营玻璃加工生产,该公司于2000年6月与香港某公司签约购买平板玻璃深加工设备一套,该设备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进口项目。设备于2001年2月1日(星期四)由华阳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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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企业无法以中外合资企业的名义起诉  乙企业能够以中外合资企业的名义起诉  乙企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乙企业不能以自己名义起诉  
化工厂以严某为被告起诉,列某中外合资企业为第三人  化工厂以某中外合资企业为被告起诉,列严某为第三人  化工厂以严某与某中外合资企业共同侵权为由起诉,将严某与某中外合资企业列为共同被告  化工厂只能选择以其中一方为被告起诉  
乙企业不能以中外合资企业的名义起诉  乙企业可以中外合资企业的名义起诉  乙企业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因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了该处罚行为的损害  乙企业不能以自己名义起诉,因为市工商局吊销的是中外合资企业而非乙企业的营业执照,乙企业不是处罚行为的直接相对人  
中外合资企业  中外合作企业  外资企业  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乙企业不能以中外合资企业的名义起诉  乙企业可以中外合资企业的名义起诉  乙企业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因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了该处罚行为的损害  乙企业不能以自己名义起诉,因为市工商局吊销的是中外合资企业而非乙企业的营业执照,乙企业不是处罚行为的直接相对人  
甲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财政部门无权对其进行检查  财政部门有权对甲公司的会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甲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不受《会计法》的约束  甲公司应受《会计法》的约束  
甲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外方的出资比例一般不能低于25%  乙公司为法人型的中外合作企业,外方的出资比例一般也不能低于25%  丙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外方将股权转让给中方后,外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不能低于25%  丁公司为外商并购后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外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一般不能低于25%  
在设备抵达上海后,由企业持《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手册》和免税申请表向上海海关申请办理《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在设备抵达上海前,由企业持《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手册》和免税申请表向上海海关申请办理《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在设备抵达武汉后,由企业持《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手册》和免税申请表向武汉海关申请办理《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在设备抵达上海前,由企业持《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手册》和免税申请表向武汉海关申请办理《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乙企业不能以中外合资企业的名义起诉  乙企业可以中外合资企业的名义起诉  乙企业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因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了该处罚行为的损害  乙企业不能以自己名义起诉,因为市工商局吊销的是中外合资企业而非乙企业的营业执照,乙企业不是处罚行为的直接相对人  
中外合资企业甲  保税仓库经营人丙  中外合资企业甲委托的加工企业  保税仓库经营人丙委托的报关行  
在设备抵达上海后,由企业持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手册和免税申请表向上海海关申请办理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在设备抵达上海前,由企业持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手册和免税申请表向上海海关申请办理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在设备抵达武汉后,由企业持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手册和免税申请表向武汉海关申请办理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在设备抵达上海前,由企业持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手册和免税申请表向武汉海关申请办理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乙企业不能以中外合资企业的名义起诉  乙企业可以中外合资企业的名义起诉  乙企业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因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了该处罚行为的损害  乙企业不能以自己名义起诉,因为市工商局吊销的是中外合资企业而非乙企业的营业执照,乙企业不是处罚行为的直接相对人  
对于跨关区的外发加工货物,一般按直通式报关  出区外发加工,须由该中外合资企业在外发加工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加工期限最长为半年,经批准可延长3个月  该中外合资企业的外发加工,不进入进出境报关程序,不填写进出口报关单,不缴纳税费  出区外发加工,须由区外加工企业在该中外合资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加工期限最长为 3个月,经批准,可延长1年  
在设备抵达上海后,由企业持《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手册》和免税申请表向上海海关申请办理《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在设备抵达上海前,由企业持《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手册》和免税申请表向上海海关申请办理《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在设备抵达武汉后,由企业持《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手册》和免税申请表向武汉海关申请办理《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在设备抵达上海前,由企业持《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手册》和免税申请表向武汉海关申请办理《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中外合资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外资企业  中外合资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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