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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无效宣告程序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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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阶段委托的代为办理专利申请以及专利权有效期内全部专利事务的专利代理机构,可以直接代表专利权人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办理相关事务,专利权人无需再提交无效宣告程序授权委托书  专利权人与多个专利代理机构同时存在委托关系,且未指定收件人的,则在无效宣告程序中最后接受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被视为收件人  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其委托手续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办理  请求人先后委托了多个代理机构,可以指定其最先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作为收件人  
无效宣告请求的主动撤回  无效宣告请求的视为撤回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生效  
对于关系重大经济利益或者社会影响的专利,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自行启动无效宣告程序  无效宣告程序中的口头审理都应当公开举行  请求人撤回无效宣告请求的,无效宣告程序一律终止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不承担全面审查专利有效性的义务  
无效婚姻只限于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无效,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不属于宣告无效的范围  无效婚姻的无效原因是相对原因。无效原因在宣告婚姻无效之前已经消失的,其婚姻转化为有效的婚姻关系  无效婚姻的性质是自始无效、宣告无效。即婚姻无效必须依诉讼程序宣告确认方才成立,而不能由当事人自行认定为无效  有权申请宣告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双方及其利害关系人  有权申请宣告无效的主体,不包括婚姻双方及其利害关系人  
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案件,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的,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公示催告的期间不得少于60日  
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做出决定之后,他人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不得延长  无效宣告请求人在无效宣告审查决定作出之前可以撤回无效宣告请求  当事人未在指定期限内答复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的转送文件通知书或者无效宣告请求审查通知书的,不影响专利复审委员审理  
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做出决定之后,他人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不得延长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不得延长  无效宣告请求人在无效宣告审查决定作出之前可以撤回无效宣告请求  当事人未在指定期限内答复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的转送文件通知书或者无效宣告请求审查通知书的,不影响专利复审委员审理  
专利复市委员会应当作出维持专利权有效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  该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中止  专利复市委员会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该审查程序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期限是自该专利权授权公告之日起6个月后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请求宣告一项专利权无效,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场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  即使在专利权终止后,也允许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可以请求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  
对于尚未进行口头审理的无效宣告案件,专利复审委员会在审查决定作出前,收到当事人以需要实物演示为理由以书面方式提出的口头审理请求的,应当进行口头审理  未经口头审理,专利复审委员会不得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无效宣告请求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口头审理回执,也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其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撤回  参加口头审理的无效宣告请求人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庭的,其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撤回  
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作出维持专利权有效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  该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中止  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该审查程序  
无效宣告程序是在专利授权公告后启动的有双方当事人的程序  请求人应当以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4条第2款为理由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在一般情况下,专利复审委员会不承担全面审查专利有效性的义务  请求人依据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证据,在规定期限之后提出新的无效宣告理由的,合议组对此无效宣告理由不予考虑  
无效婚姻的无效原因是相对原因。无效原因在宣告婚姻无效之前已经消失的,其婚姻转化为有效的婚姻关系  无效婚姻的性质是自始宣告无效。即婚姻无效必须依诉讼程序宣告确认方才成立,而不能由当事人自行认定为无效  无效婚姻只限于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无效,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不属于宣告无效的范围  有权申请宣告无效的主体,不包括其利害关系人  
只有与专利权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才能够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专利权终止后任何人不得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后,请求人可以撤回无效宣告请求  在规定期限内无效宣告请求人可以增加无效宣告理由  
请求人在口头审理中提出撤回请求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请求人在口头审理结束后提出的撤回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  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前撤回请求的,无效宣告审查程序终止  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已发出书面审查决定后撤回请求的,不影响审查决定的有效性  
已经注册的商标是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已经注册的商标是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局以外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权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只有与专利权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才能够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 请求人不可以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后, 请求人可以撤回无效宣告请求  在规定期限内无效宣告请求人可以增加无效宣告理由  
只有与专利权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才能够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专利权终止后,任何人不得再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无效请求人在无效宣告审查决定作出之前可以撤回无效请求.  在无效程序中,无效请求人不得改变无效理由.  
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之后,他人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不得延长  无效宣告请求人在无效宣告审查决定作出之前可以撤回无效宣告请求  当事人未在指定期限内答复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的转送文件通知书或者无效宣告请求审查通知书的,不影响专利复审委员审理  
无效婚姻并非当然无效,只有在依法被宣告无效后才确定该婚姻为自始无效。  宣告婚姻无效既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确认后宣告无效,也可以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依行政程序确认后宣告无效。  对婚姻效力的审理,既可以依法作出判决,也可以适用调解。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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