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X题卡 > 所有题目 > 题目详情

某合伙企业解散,关于清算组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查看本题答案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一般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的,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经全体合伙人2/3以上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合伙人担任清算人  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合伙企业应当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至少在报纸上公告3次  清算组可以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报企业登记机关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一般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的,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经1/3以上合伙人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由于乙企业自己的过错未在甲企业约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甲企业已清算完毕,所以乙企业无权要求张某和王某承担清偿责任  由于乙企业在合伙企业解散2年后向张某和王某主张权利,超过了法定期限,所以乙企业无权要求张某和王某承担清偿责任  只要乙企业在甲企业解散后5年内向张某和王某主张权利;张某和王某均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所以乙企业何时向张某和王某主张权利,张某和王某均应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解散,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指定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担任清算人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可以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应当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应当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至少在报纸上公告3次  清算组可以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报企业登记机关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经全体合伙人1/2以上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合伙人担任清算人  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合伙企业解散,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合伙企业解散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清算人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合伙企业进入清算后,应由清算人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活动  清算人应自被确定之日起15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  清算开始,则合伙企业消灭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解散  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20天的,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一般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的,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由于乙企业自己的过错未在甲企业约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甲企业已清算完毕,所以乙企业无权要求张某和王某承担清偿责任  由于乙企业在合伙企业解散2年后向张某和王某主张权利,超过了法定期限,所以乙企业无权要求张某和王某承担清偿责任  只要乙企业在甲企业解散后5年内向张某和王某主张权利;张某和王某均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所以乙企业何时向张某和王某主张权利,张某和王某均应承担责任  
赵某与侯某的合同有效,合伙企业的损失可以向侯某追偿  赵某与侯某的合同无效,合伙企业的损失应当向赵某追偿  赵某与侯某的合同无效,合伙企业可以向侯某追回该摄像机,侯某的损失由赵某承担  赵某与侯某的合同有效,合伙企业的损失应当向赵某追偿  
合伙企业解散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也可以在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经二分之一以上的全体合伙人同意,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的,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清算人确定10日内应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清算组对企业未了结事务的处理方案,应经合伙人同意  清算组有权代表企业起诉和应诉  清算人侵占企业财产的,应当退还,并承担赔偿责任  清算人在资产负债表上做虚假记载,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责令改正,并赔偿债权人的损失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一般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的,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一般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如果全体合伙人以个人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后仍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结束清算程序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合伙企业解散后清算的,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合伙企业财产按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热门试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