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提前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费用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部分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 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以采用不同的会计政策 企业应当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可根据需要随意简化处理
重要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事项 相关性的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营决策需要相关 谨慎性要求企业对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可理解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使用。
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公允性
重要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可理解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谨慎性要求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
客观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可比性要求会计核算必须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保证不同的会计主体之间会计指标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以便于会计信息的比较,分析,汇总 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重要性原则要求对于重要经济业务进行分别核算,单独反映,而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则不进行反映 谨慎性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原则,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
客观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可比性要求会计核算必须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保证不同的会计主体之间会计指标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以便于会计信息的比较、分析、汇总 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重要性原则要求对于重要经济业务进行分别核算、单独反映,而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则不进行反映 谨慎性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原则,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
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不应高估负债或者费用、低估资产或者收益
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企业应当按照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简明扼要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 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以采用不同的会计政策 企业应当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可根据需要随意简化处理
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企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能够在同一会计期间不同企业之间进行相互比较 存货的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如需变更,应在财务报告中说明 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