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假设丁某连续持有乙公司1%的股份已达3个月,丁某有权请求乙公司监事会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还款 假设甲某、乙某、丙某连续合计持有乙公司1%的股份已达7个月,3人有权请求乙公司监事会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还款 乙公司监事会自收到请求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甲某、乙某、丙某3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还款 情况紧急,不立即起诉乙公司利益将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甲某、乙某、丙某3人有权不向监事会请求,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还款
王某连续持有乙公司1%的股份已过3个月,王某有权请求乙公司监事会提起诉讼要 求甲公司还款 刘某、关某、张某连续共持有乙公司1%的股份已达7个月,3人有权请求乙公司监事会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还款 乙公司监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未提起诉讼的,刘某、关某、张某3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还款 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会使乙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刘某、关某、张某3人有权不向监事会请求,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还款
甲可以申请诉讼,法院应当受理 甲的诉讼请求已过诉讼时效,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院应当判决乙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刑罚 甲应获得的赔偿数额应从2007年5月15日起计算
可以作为原告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 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原告 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被告 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王某连续持有乙公司1%的股份已达3个月,王某有权请求乙公司监事会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还款 刘某、关某、张某连续合计持有乙公司1%的股份已达7个月,3人有权请求乙公司监事会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还款 乙公司监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未提起诉讼的,刘某、关某、张某3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还款 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会使乙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刘某,关某、张某3人有权不向监事会请求,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还款
王某有权要求甲公司监事会以甲公司名义提起诉讼 刘某、关某和张某有权要求甲公司监事会以甲公司名义提起诉讼 王某可以直接以自己为原告、以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甲公司监事会明确拒绝提起诉讼的,王某有权以甲公司为原告、以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王某有权要求甲公司监事会以甲公司名义提起诉讼 刘某、关某和张某有权要求甲公司监事会以甲公司名义提起诉讼 王某可以直接以自己为原告、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甲公司监事会明确拒绝提起诉讼的,王某有权以公司为原告、以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作为原告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 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原告 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被告 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张某连续持有乙公司1%的股份已达 3个月,张某有权请求乙公司监事会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还款 王某、李某、于某连续合计持有乙公司1%的股份已达1年,三人有权请求乙公司监事会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还款 乙公司监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未提起诉讼的,王某、李某、于某三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还款 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会使乙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王某、李某、于某三人有权不向监事会请求,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还款
可以作为原告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 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原告 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被告 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可以作为原告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 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原告 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被告 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遭到拒绝 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 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遭到拒绝 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
2011年4月1日 2011年4月10日 2012年4月1日 2012年4月10日
乙公司可以起诉甲公司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并且赔偿损失 乙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若乙公司向法院起诉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可以向乙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乙公司应当自损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法院提起违约诉讼 乙公司应当自损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可以作为原告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 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原告 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被告 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王某有权要求甲公司监事会以甲公司名义提起诉讼 刘某,关某和张某有权要求甲公司监事会以甲公司名义提起诉讼 王某可以直接以自己为原告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甲公司监事会明确拒绝提起诉讼的,王某有权以公司为原告以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