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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民法院请求代位权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为2000元 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权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为2000元 行使代位权还是撤销权,以人民法院的决定为准
可以自己直接行使 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 应当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 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
中青公司 大青公司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可以自己直接行使 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 应当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 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
中青公司 大青公司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可以向仲裁机构请求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甲公司 乙公司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对于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子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撤销 当事人变更或撤销请求权的行使期间为两年,逾期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当事人变更或撤销请求权的行使期间从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时起算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其撤销权消灭
保全措施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 代位权是指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代位权是指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债务人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的前提是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2年内行使
中青公司 大青公司 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A公司 8公司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可以向仲裁机构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债务人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因债务人放弃债权,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经由享有撤销权的人以债务人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危害其债权的行为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可以自己直接行使 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 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 只能向债务人追偿
向人民法院请求代位权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为2000元 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权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为2000元 乙行使相应权利的必要费用,由甲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