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不良事件分为护理差错、 护理事故、 护理并发症、 护理投诉及其他意外或突发事件 护理部及各科室建有防范、 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 并不断修改完善 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 当班护士要立即向护士长和当班医生汇报, 迅速采取补救措施, 尽量避免或减轻对病人健康的损害, 或将损害的程度降到最低程度 情节严重的差错、 投诉或病人自杀等突发事件 12 小时内电话上报护理部, 其他不良事件24—48 小时内上报护理部, 护理部及时了解情况, 给予处理意见, 尽量降低对病人的损害 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各种有关记录、 检验报告、 药品、 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 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必要时封存, 以备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