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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 重新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向发证机关申请施工许可证延期 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应当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 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应当与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一致 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 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可以在开工后持开工报告力理 应当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同步进行 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应当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办理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1个月内开工 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有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中止施工满3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1个月内开工 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有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中止施工满3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的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
国务院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 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建筑面积200m2以上的工程 工程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的工程
国务院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 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建筑面积200㎡以上的农民自建低层住宅 工程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的工程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1个月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中止施工满2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建筑工程,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
国务院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 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建筑面积200m2以上的工程 工程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的工程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 施工许可证应当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并按规定在施工现场公开 建设单位虽然有其他工程拖欠工程款情形,但本项目建设资金到位,并有银行出具的付款保函,仍可取得本项目施工许可证施工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对建设单位处以合同价款1%~2%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上罚款 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更加注重监理信息公开、责任到人、量化处罚
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重新领取施工许可证 重新办理开工报告 请发证机关检查施工现场
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应当与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一致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1个月内开工 施工许可证不得伪造和涂改
抢险救灾工程 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农民自建低层住宅 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工程投资额在25万元以下的工程
国务院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 建筑面积200㎡以上的农民自建低层住宅 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工程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的工程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当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施工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应当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施工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当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应当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施工许可证不得伪造和涂改 施工许可证应当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规模,应当与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一致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1个月内开工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 施工许可证应当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并按规定在施工现场公开 建设单位虽然有其他工程拖欠工程款情形,但本项目建设资金到位,并有银行出具的付款 保函,仍可取得本项目施工许可证施工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对建设单位处以合同价款1%~2%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上罚款 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更加注重监理信息公开、责任到人、量化处罚
国务院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 建筑面积200m2以上的农民自建低层住宅 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工程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工程
国务院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 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建筑面积200㎡以上的工程 工程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的工程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1个月内开工 中止施工满6个月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施工许可证最多可延期两次,每次不超过3个月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