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的汽车贷款业务萌芽于1996年,当时中国工商银行与一汽集团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1998年9月《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试点办法)》的颁布,是继1997年出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政策之后,中国人民银行推动消费信贷的又一新举措 2004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了《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取代之前的《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试点办法)》 《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和之前的《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试点办法)》区别不大,主要是把试点办法中的事项确定下来 根据《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可以提供汽车贷款的贷款人只能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经营人民币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