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的原则,应在本省(区、市)行政区域内有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 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置换”的原则,在本省(区、市)行政区域内无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的,各级环保部门不得批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对全口径清单内的企业落实减排措施和工程消减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经监测并可核实的,可作为涉重金属行业新、改、扩建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来源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改、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