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出资人均须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2人以上;而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2人以上50人以下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而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中的事务 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不得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企业的全部亏损;而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可以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不得约定企业全部亏损由部分合伙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