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海关填发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 海关填发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次日起7日内 应税消费品报关进口当天 海关填发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次日起15日内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缴纳消费税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专用缴款书的次日起7日内缴纳税款
纳税人到外县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因质量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其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不予退还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应税消费品报关进口当天 海关填发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 海关填发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次日起15日内 海关填发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次日起7日内
应税消费品报关进口当天 海关填发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 海关填发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次日起15日内 海关填发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次日起7日内
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应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进口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纳税人直接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将外购已税消费品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 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 自制应税消费品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 自制应税消费品用于向外单位投资
纳税人到外县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因质量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其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不予退还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 自制应税消费品用于向外单位投资 将外购已税消费品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 自制应税消费品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
应税消费品报关进口当天 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15日内 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次日起15日内 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次日起7日内
将外购已税消费品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 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 自制应税消费品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 自制应税消费品用于向外单位投资
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委托加工啤酒的,消费税计税依据为加工完成的啤酒数量 卷烟批发企业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45日内缴纳税款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应税消费品到岸价格 向海关缴纳的增值税 向海关缴纳的消费税 向海关缴纳的关税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委托个体工商户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的消费税由受托方代收后,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进口应税消费品,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消费税纳税人总分机构在同一省但不同县的,由地方税务机关审批同意后汇总缴纳消费税
应税消费品报关进口当天 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次日起15日内 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 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0日内